本草從新卷一上──人參
草部(山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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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補元氣,生陰血,亦瀉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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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杲,號東垣,著《用藥法象》。
薛新甫,著《廿四種》。
李言聞,著《痘疹證治》并《月池人參傳》。
【人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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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溫,微苦。大補肺中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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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垣曰∶肺主氣,肺氣旺則臟腑之氣皆旺,精自生而形自盛。十劑曰∶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類是也。人參補氣,羊肉補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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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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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升麻補上焦、瀉肺火,得茯苓補下焦、瀉腎火,得麥冬、五味瀉火而生脈,得黃耆、甘草乃甘溫除大熱。東垣曰:參、耆、甘草,退火之聖藥。按:煩勞則虛而生熱,得甘溫以益元氣而虛熱自退,故亦謂之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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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酒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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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淨藥中用之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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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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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強則善思而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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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精神,定驚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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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火退,正氣旺,則心肝寧而驚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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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煩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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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火故除煩,生津故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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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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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行則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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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堅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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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運則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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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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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旺則痰行水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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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壯而胃自開,氣和而食自化。治虛勞內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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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於七情六欲、飲食作勞為內傷,傷於風寒暑濕燥火為外感。如發熱證,外感則發熱無間,內傷則時熱時止。惡寒證,外感雖絮火不除,內傷則得暖便減。頭痛證,外感則常痛不休,內傷則時痛時止。外感則手背熱,內傷則手心熱。外感則鼻塞不通,內傷則口淡無味。外感多屬有餘,宜汗、吐、下,內傷多屬不足,宜溫、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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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自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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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汗屬陽虛,盜汗屬陰虛。亦有過服參、耆而汗反甚者,以陽盛陰虧,陽愈補而陰愈虛也,又宜清熱養血而汗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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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夢紛紜,虛咳喘促,心腹寒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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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筌》曰:歌有肺熱還傷肺之句,唯言寒熱,不辨虛實,若肺中實熱者忌之,虛熱者服之何害?又曰:諸痛無補法,不用參、耆,若久病虛痛,何嘗忌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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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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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淺之輩不察虛實,但見發熱,動手便攻,且曰傷寒無補法。不觀仲景立三百九十七法,而治虛寒者一百有奇,垂一百一十三方,而用人參、桂、附者,八十有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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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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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病,陽脈濡弱,正虛也;陰脈弦緊,邪實也。正虛邪實,則一團毒邪內熾,莫能解散,病固纏身為累。而冬不藏精之人、觸其氣者染之尤易,所以發表藥中宜少用人參三、五、七分以領出其邪,《寓意草》中論之最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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瘧痢滑瀉,嘔噦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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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健脾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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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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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氣化則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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脹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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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云∶胸脇逆滿由中氣不足,宜補之而脹自除,經所謂塞因塞用也。俗醫泥於作飽不敢用,不知少服反滋壅,多用則宣通,補之正所以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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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風卒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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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痰氣阻滯者,為陽氣暴脫之候,須以大劑參、附峻補元氣以先其急,隨用地黃、當歸、甘杞之類填補真陰以培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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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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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治大吐血脈芤洪者并用人參。脫血者須益其氣。蓋血不自生,須得生陽氣之藥乃生,陽生陰長之義也。若單用補血,無由而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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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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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前產後諸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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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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癰疽出膿後,收口其效尤神,摻藥用之亦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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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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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痘證顏色嬌紅而不蒼老,或頂陷,或皮薄漿清,或癢塌泄瀉,俱屬氣虛。若乾回者,宜與鹿茸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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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至垂危,必多用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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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哲於氣虛血脫之證,獨用人參三兩 濃煎頓服,能救性命於瞬息。世之用者,些少以姑試之,或加消耗以監制之,人何賴以得生?然又當視病情而處用,於獨參湯中或加童便,或加薑汁,或加附子,或加黃連,相得益彰,亦不礙其為獨。如薛新甫治中風,於三生飲中加人參兩許以駕馭之,此真善用獨參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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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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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古臺出者光紅結實,船廠出者空松稍差,并有糙有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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鍊膏服能回元氣於無何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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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不化精者配白朮,名參朮膏。精不化氣者熟地倍之,名兩儀膏。有火者天冬膏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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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宜隔紙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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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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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為使。畏五靈脂。惡皂角、黑大豆、紫石英、人溲。反藜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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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聞曰∶東垣理脾胃,瀉陰火,交泰丸內用人參、皂莢,是惡而不惡也。古方療月閉,四物湯加人參,五靈脂,是畏而不畏也。又療痰在胸膈、人參,藜蘆同用,而取其湧越,是激其怒性也。非洞奧達權者,不能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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