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蒙釋__大易篇第十四
六爻各盡利而動,所以順陰陽、剛柔、仁義、性命之理也,故曰「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集註利猶順也盡其理則吉無不利如乾之上亢
而有悔不利矣不亢則利皆變而通之以盡利也
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極至也三極天地
人之理三才各一太極也
發明動變化也奇變偶偶變奇也惟動故趨時應
變以盡利若不動即有利有不利矣上二爻盡天
之利中二爻盡人之利下二爻盡地之利何以盡
利順理而已//
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高攀龍有什麼見解
好像集註跟發明都不是他寫的
Google AI
針對《正蒙·大易篇》中「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一段,高攀龍(1562-1626)的見解與作品關係說明如下:
1. 作品歸屬:集註與發明的作者
您的觀察是正確的,這段文字出自明代徐必達所編訂的《正蒙釋》,該書是高攀龍與徐必達兩人註釋的合刻本:
·
集註: 由高攀龍所撰。他採「即體即用」的觀點來註解張載(橫渠)的思想。
· 發明: 由徐必達(高攀龍的門人)所撰。他主要是在高氏註解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與補充。
2. 高攀龍對「三極之道」的見解
高攀龍在《正蒙集註》及其他易學著作(如《周易易簡說》、《周易孔義》)中,對「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有其核心主張:
·
以「心」釋「極」:
高氏易學的核心在於「心易」,他認為「三極」(天、地、人)不只是外在的位階或物理規律,而是心體與道體的通貫。他強調「六爻之動」在於反映聖人「體道」與「傳心」的過程。
·
順理而動以盡利:
他在註解中強調「利猶順也」,主張六爻的變動是為了「趨時應變」。所謂的「盡利」,並非追求私利,而是指當人能「順理」(順應陰陽、剛柔、仁義之理)時,自然能吉無不利。
·
動靜合一與功夫論:
高攀龍主張「即體即用」,認為「六爻之動」體現了宇宙生生不息的「動」。對應到修行上,他提倡「半日靜坐,半日讀書」,認為唯有在靜中存養此心(存神),動時才能順應三才之理,達到「動變化也」的境界。
3. 文中段落解讀
在您提供的文本中:
·
集註部分(高攀龍): 強調「利」就是「順」,如果像乾卦上九那樣「亢而有悔」就是不順(不利);若能變通而不亢,便是「盡利」。
· 發明部分(徐必達): 進一步解釋「動」就是變化(奇變偶、偶變奇),強調如果不隨時變動,就會陷入「有利有不利」的僵局,只有順應理則的變動才能盡天、地、人之利。
總結來說,高攀龍將此理視為一種心性修煉與實踐的指南,認為人若能明理並隨時而動,便能與天、地、人(三極)的道體合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