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易象通義之坎卦

易象通義之坎卦
秦篤輝 撰
 
坎下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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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Δ
朱氏元曰坎爲
險體惟剛可以
濟之五爲卦主卦本陽陷陰中爻則陰陷而陽不陷序卦傳物
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大過下巽上兌以剛藉柔
著任重之宜坎內坎外坎以剛濟柔明涉險之道上下重險習
坎象坎中實有孚象坎爲心爲通維心亨象互震行有尚象復
見天地之心道心惟微者可著坎
象維亨之心人心惟危者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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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習坎重險也水
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
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
邱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Δ
坎下上三四虛水流而不盈象二五實行險而不失其信象九
五居中剛中象互震爲動上兌爲說往有功象九五居乾乾爲
天天險象互艮艮爲止不可升象錯坤坤爲地地險象艮爲山
坎爲川山川邱陵象乾爲君互震震爲侯王公象坤爲國艮爲
止設險以守其國象得人者吉故頤養賢
以及萬民恃陋者亡故坎設險以守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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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水洊至習
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Δ
坎洊至則不厭常德行象習
坎則不倦習教事象坎中實
常德行者成己之仁坎爲
通習教事者成物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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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
Δ
坎初
六居
坎之下入于
坎窞凶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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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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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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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坎
有險求小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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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九二剛中未出上下二
陰之險陰爲小求小得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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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求小得
未出中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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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
勿用
Δ
坎六三六四重險來之坎坎象六三枕六四
險且枕入于坎窞象互艮艮爲止勿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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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來
之坎坎終无功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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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
自牖終无咎
Δ
何氏楷曰貳副也謂樽酒而副以簋也述義
坎互震震爲笑言故象約擇簡要之言因君
心之所明投之如自牖而納約  坎六四坎爲水酒象互震震
仰盂樽象簋文從艮互艮簋象六四得坤之初坤爲缶用缶象
納約謂納樽酒簋缶之禮以相約艮爲門闕爲手納約自牖象
六四柔承九五之剛漸次出險終无咎象深室之橐饘滹沱之
麥飯其象如此惟公足以接物故同人
必出門惟誠堪以格君故納約可自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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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樽酒簋貳剛
柔際也
Δ
以六四之柔
際九五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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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
Δ
俞氏
炎曰
坎不盈以其流也彖傳不流而不盈是也不盈則適至于既平
故无咎朱氏元曰坎六四爻折則水流行坎不盈象九五中實
祇既平象  坎九五將出于險坎不盈
祇既平象合上六爲兌兌爲說无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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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坎不盈中未
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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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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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Δ
坎上六居坎之極坎爲桎梏爲叢棘係用徽纆寘于
叢棘象上六居坤之三陰是爲陰極三歲不得凶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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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上
六失道凶三歲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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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
 
坎下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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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Δ
朱氏元曰。坎爲險體。惟剛可以濟之。五爲卦主。卦本陽陷陰中。爻則陰陷而陽不陷。序卦傳。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大過下巽上兌。以剛藉柔。著任重之宜。坎內坎外。坎以剛濟柔。明涉險之道。上下重險。習坎象。坎中實。有孚象。坎爲心爲通。維心亨象。互震。行有尚象。復見天地之心。道心惟微者可著。坎象維亨之心。人心惟危者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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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邱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Δ
坎下上三四虛。水流而不盈象。二五實。行險而不失其信象。九五居中。剛中象。互震爲動。上兌爲說。往有功象。九五居乾。乾爲天。天險象。互艮。艮爲止。不可升象。錯坤。坤爲地。地險象。艮爲山。坎爲川。山川邱陵象。乾爲君互震。震爲侯。王公象。坤爲國。艮爲止。設險以守其國象。得人者吉。故頤養賢以及萬民。恃陋者亡。故坎設險以守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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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Δ
坎洊至則不厭。常德行象。習坎則不倦。習教事象。坎中實。常德行者。成己之仁。坎爲通。習教事者。成物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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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
Δ
坎初六居坎之下。入于坎窞凶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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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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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Δ
坎九二剛中。未出上下二陰之險。陰爲小。求小得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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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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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Δ
坎六三六四。重險來之。坎坎象。六三枕。六四險且枕入于坎窞象。互艮。艮爲止。勿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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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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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
Δ
何氏楷曰。貳。副也。謂樽酒而副以簋也。述義。坎互震。震爲笑言。故象約擇簡要之言。因君心之所明投之。如自牖而納約。  坎六四。坎爲水。酒象。互震。震仰盂。樽象。簋文從艮。互艮。簋象。六四得坤之初。坤爲缶。用缶象。納約。謂納樽酒簋缶之禮以相約。艮爲門闕。爲手。納約自牖象。六四柔承九五之剛。漸次出險終无咎。象深室之橐饘。滹沱之麥飯。其象如此。惟公足以接物。故同人必出門。惟誠堪以格君。故納約可自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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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Δ
以六四之柔。際九五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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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
Δ
俞氏炎曰。坎不盈。以其流也。彖傳。不流而不盈是也。不盈則適至于既平。故无咎。朱氏元曰。坎六四爻折則水流行。坎不盈象。九五中實。祇既平象。  坎九五將出于險。坎不盈祇既平象。合上六爲兌。兌爲說。无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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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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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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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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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上六居坎之極。坎爲桎梏。爲叢棘。係用徽纆寘于叢棘象。上六居坤之三陰。是爲陰極。三歲不得凶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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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Δ
(通義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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