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羊菓部落格
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
《通明論》──奕善之逵章第二
《通明論》──奕善之逵章第二
中
27*176
【奕善之逵章第二】
奕善之逵ㄎㄨㄟˊ,在用之常也。
(逵衢大道奕大善美恒是日用)
視之大象,大象無形,形之則非眩於目,自然光溢無極矣。是以離婁能視,猶斯未證其慧也。
聽之大音,大音希聲,聲之則非亂於耳,自然慜適無方矣。是以師曠能聽,猶斯未證其聰也。
至聰至慧、至變至通,皆授生夷道之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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