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龍虎九仙經02──無七件事
[02]
無散亂,無煩怒,無起著,無妄想,無貪愛,無邪婬,無放逸。
Δ
羅公曰:
羅公曰:
凡修道散亂,其意不堅,何時得就?
若有嗔怒,其心神燥,放逸成散亂也。
又不得起諸緣著,故修之要一意精勤,無諸妄想。
又其意多爲貪愛,起邪淫,故其心不忘,其事不成,但無貪愛,豈有邪淫?
凡修身一志,不要放逸,若放逸則不成。
假使一年功,修得十一箇月日已上,放却一兩日再修之,前功勞皆失也。
是故不離時餉(一時一餉片刻),放逸其心。
起著觀因
當知修要
一意精勤無諸妄想
一志專心身無放逸
意志既堅
合五行之力
焉有不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乎
這裡講修道七事
都是心神之失
玉詮有云
清者神之心 神者光之體
體完則光長存
心清則神自在
下士所以不能見道者心有未神也
神之失於心者心之戀於物也
子若能不戀於物而求其神 心光自湛
可憐騎省多秋思 拘士安能識大方
前說騎省
散騎常侍多秋思
主子的心被固化了
思緒不靈光
雜而未清
深陷泥淖
求神無神 求心無光
這即是起諸緣著
七事煩憒
黯然神傷
可憐唷
恐有身敗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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