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字號周易參同契注卷上(無名氏內丹注)
《周易參同契注卷上》
北宋 無名氏注
中16*57
本映字號無名氏注爲內丹注
分上中下三卷
上卷01~40章<<<40
中卷41~78章<<<38
下卷79~90章<<<12
外+1>>>鼎器歌
故90+1
爲什麼專挑這一本來看
因內外丹之分
彭曉的分章注似外丹
而此映字號純內丹立論
不像另本容字號無名氏<<<亦是外丹註
故循此>>>比較容易理解
本書擬和慈湖己易對著看
或許增加些禪味也好
內丹的顏質本如此
表裏二元一貫<<<仨
固己行易心知意會可也
[]
乾坤者,《易》之門戶,衆卦之父母。坎離匡郭,運轂正輻。
匡郭>>>輪邊之廓ㄎㄨㄛˋ<<<廓然而祥<<<(堯天舜日廓然清明)有吉善也
廓清陋習得個敬字
所以坎離水火是幹什麼的>>>廓清陋習廓然而祥者<<< 滌蕩惡氣歸善 <<<站在人的角度來看日月清明氣象還在 沒被匡住遮蔽或不發光
正>>>是也。從止。一以止。<<<言吾之正。名之曰貞。又曰固。(己易)
有法度非邪即是正
輻<<<>>> 軸
輻輳>>>輻湊<<<集中
俞琰曰。運轂正軸。謂修丹當正其心。猶運轂當正其軸也。
堯舜允執厥中。執此也。(己易)
Δ
《繫辭》曰:乾、坤,其《易》之門耶?蓋乾得乎純陽,坤得乎純陰。凡衆卦之陽爻,皆得乎乾之陽;衆卦之陰爻,皆得乎坤之陰。故乾、坤之陰陽,所以爲入衆卦之門戶也。在人,則乾爲首,而備耳、目、鼻、口、舌之顯于外者也;坤爲腹,而備心、肝、脾、肺、腎之在乎內者也。故凡衆石之屬陽者,皆乾之所爲;其屬陰者,則坤之所爲也。其始也,未有衆卦。而坎則孕於坤之中,離則孕於乾之中。在人,則腎屬坎,而居乎下;心屬離,而居乎上。及坎、離一合,則坎運其陽,離運其陰,以成六十卦。人之坎男離女交媾,則衆石實自此而基也。故曰運轂正輻。
右第一章
鑿掘>>>積石<<<鑪橐
磊<<<衆石貌
神室
磊磊落落
公正無私光明正大 。
在講什麼
在講什麼
在講什麼
講石基唄
什麼石基(時機)
糴ㄉㄧˊ<<<買入
滌你個頭
糶糴虚實
ㄊㄧㄠˋㄉㄧˊㄊㄧㄠㄊㄚ
買個女的就成
以陰就陽
一個敬字而已
咦看不懂
有那麼容易懂就不叫內丹
內丹
敬其所敬範圍天地
長養萬物無所不爲亦無所爲
捕風捉影之事僅是橐籥
風箱鼓久了自然能運
慈湖己易最後一段孟子曰很重要
(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 至尾 …我之所自有也而不自知也。////)
這一段沒讀通
搞內丹簡直是笑話
道在常不遷不變
而上下無常幽潛淪匿
雖有四正
然邊戶竅門不管控
若然暢開
病毒入侵
則己身危矣
所以幾個門戶要知道
探端索緒一下
所謂千周萬遍
不是你自己框了幾個自以爲是就是
自然有它自己演化的陰陽序乾坤彖
坎離運成六十卦
上下門戶的邊際是什麼
這個有夠你思考的了
先是以門戶立
所謂青赤白黑二十八宿
獨孤鸞赤居中爲離即其分
參離也
整部內丹僅是一個鸞字
是依這個離中而有
離
外陽內陰
外乾內坤
看似離火
實它有水金之質
故後漢章帝紀注云 鸞鳥者 赤神之精 鳳皇之佐 雞身赤 毛色亦被五彩 鳴中五音
這五音是外丹的梗
現却要化爲人身五臟
所以本段你可以內觀到鳴中五音
注意喔是鳴中
是離中之鳴
離此心梗
即無內丹
黄魚鴞ㄒㄧㄠ呼呼
孤獨鸞赫赫
好戲才剛要上場底哩
牝牡四卦,以爲崇籥。覆冒陰陽之道,猶上御者,準繩墨,執銜轡●●,正規●●矩,隨軌轍,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曆紀,月節有五六。三十日也。經緯奉日使,兼并爲六十,剛柔有表裹。
四卦者,乾、坤、坎、離也。牝牡者,陰陽之道也。以言其大,則窮衆卦之陰陽,皆四卦而爲之覆冒。以言其用,則衆卦之陰陽,皆四卦而爲之鼓動。是其居中以制外,亦猶二者準繩墨於內,而規矩自能正於外。御者執銜轡於內,而軌轍自能隨於五四外也。以其數而言,則乾之九,坤之六,坎之七,離之八,實爲律曆之綱紀也。以一月而言,則二辰共五日,而六辰共十五日,故一月有六五之數也。以一日而用兩卦,則剛柔相爲經緯,相爲表裹者,實盡乎此。
右第二章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
《易》自《乾》、《坤》二卦之後,則次之《屯》、《蒙》。今言旦《屯》暮《蒙》,則日用兩卦可知矣。若更能依《屯》、《蒙》之後卦次序而推之,則晝夜各一卦,而一月可周六十卦也。
右第三章
《既》《未》至晦爽●●。終則復更始。日辰爲期度,動静有早晚。
《易》卦終於《既濟》、《未濟》,自初一以《屯》、《蒙》而推之,以至於晦日之旦暮,則終於《既》、《未》可知矣。然終則鈴有始,故次月之初復自《屯》、《蒙》而始也。非特日用之有其序,則《屯》、《蒙》叉行於子時。五日共二辰,則上弦行於卯時,下弦行於酉時,與夫十五、十六,則行於午時。其動之亦有早晚也,不可以不察。
右第四章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陽氣自子生而上升,故以春夏爲內體。陰氣自午而下降,故以秋冬爲外用。此言十二月之火候也。
右第五章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理。
在《易》,天道有陰陽,地道有剛柔,人道有仁義。夫陽至於春則發生,陰至於秋則肅殺。人則象陽之發生,而施仁以爲賞;象陰之肅殺,則主義以爲罰,其喜、怒之見於外也。如此而修煉之士,則體春之發生,於陽氣大壯之時,在一月則上弦之日也,而飛金精。蓋春屬木,而金精則屬坎之水。水能生木,乃施仁之義也。復體秋之肅殺,於陰氣正盛之時,在一月則下弦之日也,而探藥。蓋秋屬金,而離官之藥則屬火。火能制金,乃討叛之義也。如是而象四時,則五行豈不得其理乎?
右第六章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乾坤之象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易》謂坎離。坎離者,乾坤二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虚,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幽潛淪匿,變化於中。包囊萬物,爲道紀綱。
坎、離爲乾、坤二用者,蓋乾,純陽也,皆天德也,不能以自用也。故《易》曰:天德不可爲首也。而用之則在乎陰,乃聰明睿智守之以愚,而後韋龍爲之用,故曰:見韋龍無首,吉。無首者,守愚之謂也。坤,純陰也。兩賤不能以相使,亦不能自用也。故《易》曰:利永貞。而用之則在乎陽,蓋自用則迷,而得主則利,故曰:束北喪朋,乃終有慶。束北,陽方也。故《乾》卦言用九,《坤》卦言用六,其餘則不言用也。故純陽而一陰生,則離之虚中乃乾之用也。純陰而一陽生,則坎之剛中乃坤之用也。是故六十卦中之陽爻,皆乾中有陰以爲之運,六十卦中之陰爻,皆坤中有陽以爲之運。此乾、坤所以爲衆卦之父母。故不在乎衆卦之列,而坎、離爲乾、坤之用。故亦幽潛淪匿,而不以爻位自著。夫六虚者,謂衆卦之初皆具乎純坤之體,而中六位皆虚也。惟中六位皆虚,故坎、離變化於中,得以運乾、坤之陰陽,以周流於六虚之內,而後六十卦之體備矣。惟其欲周六十卦,故陰陽之或上或下,或往或來,故不可以爲典要,又曷常有定體哉?此坎、離雖不用,而包囊萬物,爲道紀綱者,實在乎是。在人則乾爲父,坤爲母。父之精,母之血,亦坎、離爲乾、坤之二用也。然父母皆不能以自用,陽必資乎陰,陰必資乎陽,及坎、離之相交爲用,則五臟、六腑、百骸、九竅,莫不於是而生焉。
右第七章
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沒亡。
有者萬物,無者一陽之氣也。有者魄也,無者魂也。此言無者,謂坎、離生陰陽二物,而成六十卦。故日消息。所謂沒亡者,坎、離不用也。
右第八章
言不苟造,論不虚生。引驗見效,校度神明。推類結字,原理爲證。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爲易,剛柔相當。土王四季,羅絡始終。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稟中宮,戊己之功。
言土旺四季者,蓋五行中,土無正位,亦猶坎、離四卦爲乾、坤二用,而運成六十卦也。是以坎管戊,離管己,以居中也。故自初一至初八午,用十五卦以象乎春之青;又自八日午至月半,用十五卦以象乎夏之赤;又自十六至二十三午,用十五卦以象乎秋之白;又自二十三午至三十日,用十五卦以象乎冬之黑。故日青、赤、白、黑,皆稟乎戊己也。
右第九章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輻輳而輪轉,出入更卷舒。《易》有三百八十四爻,據爻摘符,符謂六十四卦。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際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撢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輿樹根基。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軀。衆夫蹈以出,蚊動莫不由。
雄陽,謂坎也。播玄施者,謂初變爲震,次爲兌,以至於爲乾。乾,天也。天色玄,故《龍虎經》曰:雄陽翠玄水。雌陰,謂離也。化黃包者,謂初變爲巽,次爲艮,以至於坤。坤,地也。地色黃,故《龍虎經》曰:雌陰赭黃金。
右第十章
於是,仲尼讚鴻濛,乾坤德洞虚。稽古當元皇,《關睢》建始初。冠婚氣相紐,元年乃芽滋。
昔聖人作《易》,上經始《乾》、《坤》,父母之道也。故《易·繫》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下經始《咸》、五一、《怛》,夫婦之道也。故《序卦》曰:有男女,然後有夫婦。自天地而言之,則乾居上,而坤居下,是爲不交之《否》。自一身而觀之,則離女坎男之不交,是爲火水之《未濟》,豈非獨陽不生,獨陰不成,而曠然洞虚者乎?及其天地一交而爲《泰》,水上火下則爲《既濟》,豈非天地交而萬物生,男女交而志通者乎?故聖人序《詩》,則以《關睢》爲首,而夫婦之道愈正矣。
右第十一章
聖人不虚生,上觀顯天符。天符有進退,訕伸以應時。故《易》統天心。
《易》與天地準,非聖人莫能明之。
右第十二章
《復》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母因立兆基。坤上消息應鍾律,升降據斗樞。三日出爲爽,震庚受西方。八日兌丁受,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蟾賒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賒視卦節,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訖,十五數屈折低下降。
右第十三章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
日月相會之地謂之辰,故一年十二度會也。而會叉於朔,故曰:日月合璧謂之朔。惟其朔旦之合璧,故月魄有時而蝕日,然日月皆逆行於天,而日一日行一度,月則一日行十三度強也。月至三日而明始生,則去日已僅四十度,故當其日之西沈,而月受日之魂,如純坤之得一陽也,是爲震卦。而見於西方庚位之上,故震管庚。及至八日,去日愈遠,陽魂日盛,是爲兌卦,當日西沈,而月之行已至於南方丁位之上,乃上弦也,故兌管丁。及至十五日,則日月相望,而陽意滿矣。故爲乾卦。當日西沈,而月已出於束方甲位之上,故乾管甲。方其月魂之滿也。及至中霄壬子之時,而陰魄已生矣。是爲離卦。故離管壬。至十六已後,陰魄始見,如純乾之得一陰也。是爲巽卦。方其魂之初生也,則可自日沈而定其所管之方隅。及其魄之已生也,其出愈遲,則月之行住,尤不可以日沈而定之矣。故其定之也,則以日出而辨明之。故十六已後,其日將升,而月始抵於西方辛位之上,故巽管辛。至于二十三日,取日已近,而陽魂已消其半,是爲艮卦。當日之升,而月之行度方至于南方丙位之上,故艮管丙,乃下弦也。古人云:近一遠三謂之弦。上弦則去日前行爲未遠,故爲近一。下弦則去日爲尤遠,而反在日之後,故爲遠三。自二十三至于月末,則陽意消盡,復爲坤卦。當日之升始至于束方乙位之上,故坤管乙。惟其陰氣既極,而陽意已於晦夜子、癸之時孕之矣,是爲坎卦。故坎管癸。至于次月,復受震庚之符,故曰:繼體復生龍。蓋震爲龍故也。
右第十四章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十五數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
乾管甲,而亦管壬。坤管乙,而亦管癸。據《橫天甲子》,坎亦管癸,離亦管壬,何也?蓋乾卦純陽,陽極而一陰生。是乾於陽極之時,而離已生矣。坤卦純陰,陰極而一陽生,是坤於陰極之時,而坎已生矣。故曰: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陽氣索滅藏者,謂至三十日,則化純坤體,故無陽矣。亦如月至三十日,則無光矣。
右第十五章
[]
元精眇難睹,推度效符證。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爲範,占候定吉凶。發號順時令,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動則循卦節,静則因《彖》辭。乾坤用施行,天地然後治。可得不慎乎?
Δ
火候之訣,最爲精妙,非常情所能推測,宜細推詳,與彼相符,以爲圖象,庶有形容爲可擬也。此非上察河圖文之謂乎?其次,則立表于地,以占一時侯,可以爲人之軌範,非下序地形流之謂乎?又其次,方得順時以舉、事,無過無不及之失,非中稽人心之謂乎?如是則三才既定,卦節無差,斯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與鬼神合其吉凶矣。可不慎乎?
右第十六章
御政之首,管括微密,開舒布寶。要道魁柄斗指十二辰統化綱紐。爻象內動,吉凶外起。五緯錯順,應時感動。四七乖戾,二十八宿診離俯仰。
御政之首,言行金丹之初,須先括定微密之旨,使心下瞭然,如數一二,然後方隨斗所指,以收衆寶,次第而行之。鋼紐既定,循爻象而動,則吉凶無不應。五緯,即五行、四時也。相爲錯綜,各順其理,故能隨時感應。四七者,二十八宿布於四方,爲周天三百六十之纏度。苟前後之,或失其序,俯仰診離,則乖戾集,可不戒哉?
右第十七章
文昌統錄,請責台輔。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文昌,言人君發政之所。台輔,喻坎離。百官,喻六十卦。
右第十八章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原始要終,存亡之緒。或君驕溢,亢滿違道。或臣邪佞,行不順軌。弦望盈縮,乖變凶咎。執法譏刺詰過貽主。
人君驕逸、么凡滿,謂臨爐不能定銖兩,不依法度。臣邪行,不順軌,謂六十卦之用前後失序,則適以害神室胎仙也。
右第十九章
辰極受正,優游任下。明堂布政,國無害道。內以養己,安静虚無。原本隱明,內照形軀。閉塞其兌,築固靈株。三光陸沈,溫養子珠。視之不見,近而易求。運三光入內,故曰陸沈。
辰極,謂斗也。人首,象天。正,泥九官也。受正者,謂搬運坎離之龍虎,而朝納於此。然後得以優游任陌陽廳牘下,謂運火以煉之也。泥九之前一寸,爲明堂。又自此而後入三田之內,故國無害道,而可保其長久也。雖然,又當明內丹以養己,使安静於虚無之境。夫原本既隱,然內照形軀如水生珠,而崖不枯,此言坎官之鉛也。至於收離官之汞,與夫龍虎以固築靈株,則金藉心中五華之氣也。苟非閉塞其兌,則難以收之。兌,口也。此吾身之真氣,非外氣也,故日近夫。三光者,日月星也。
右第二十章
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初正則終脩,幹立末可持。一者以掩蔽,世人莫之知。一者,水也。
黃中,脾也,能化砂石之藥,以養四肢及五藏,以生枝葉,故日終脩末可持也。一者,水也。謂水能勿妄泄,亦能自內以養己,但世人未曉也。
右第二十一章
上德無爲,不以察求。下得爲之,其用不休。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此兩孔穴法,金氣亦相久須。
上德、下德者,謂離爲心而居上,其中有玉液可爲還丹,而有益於人,故日上德;坎爲腎而居下,其中有金液亦爲還丹,而有益於人,故曰下德。夫欲探玉液,固不假於脩爲。欲探金液,非假於爐電,而脩爲不可得也。及其閉而塞之也,玉液已閉,而入於玄膺,謂玄牝也,則喜其有歸也。金液已閉,而入於尾間關,則喜其無漏也。此稱有稱無之辨。金液則自下而上以爲魄,玉液則自上而下以爲魂,故曰神德居。
右第二十二章
知白守黑,白金黑水也。神明自來。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陰陽之始,玄含黃芽。五金之主,北方河車。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爲狂夫。
玄,天色也。黃,地色也。言純乾之中,陽極生陰,而離已生焉。離出而生巽生艮,以至於坤,此言含黃芽也。人之受胎也,本於父精,遂化而生五藏,故五藏之金,以腎爲主。存於腎,則爲金。飛金晶,則用河車以運之也。河車,即氣自北方而直至泥丸也。
右第二十三章
金爲水母,母隱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真人至妙,若有若無。髻鬍大淵,乍沈乍浮。退而分布,各守境隅。
金能生水,故日母金。金在坎中,故日隱子胎。坎爲腎,腎雖金之子,叉先藏于母之胞,而後有此身也。雖然,其初藏於母胞也,非真人之存於胞中,安能若是之至妙?自其妙而觀之,方以爲有;而塊然一物,方以爲無,而萬物具焉。若沈浮於大淵之中,不可以常情窺也。及其退而分布,則五藏、六腑、百骸、九竅,莫不由此而具焉。
右第二十四章
採之類白,造之則朱。煉爲表衛,白裹貞居。方圓徑寸,混而相拘。先天地生,巍巍尊高。
人身上爲天,下爲地。當其未有是身也,則受父之精,而後能有此天地,故精氣爲先也。《易》以乾爲首,坤爲腹是也。方圓徑寸,乃丹田也。金在坎中,其色白。方其操之也,不得乎南方之朱,安能以造成金丹哉?亦猶父之精叉得乎母之血,然後可以盡生成之義。是故白居乎裹以爲貞,而離爲表衛以煉於外,故能相拘於方寸之中矣。蓋純陰之中,一陽復而爲坎,然後化爲震,爲兌,以至於爲乾。純陽之中,一陰生而爲離,然後化而爲巽,爲艮,以至於爲坤。是則坎離者,先天地而生,故能巍巍然,如是之尊高也。
右第二十五章
旁有垣闕,狀似蓬壺。環匝關閉,四通踟跚。守禦密固,關絕姦邪。曲閣相通,以戒不虞。可以無思,難以愁勞。神氣滿室,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静休息,常與人俱。
垣闕,腎部之官也。曲閣,尾問關。戒不虞者,防夢寐而或泄也。惟能平日無邪思,則可矣。動之則失静,而休息則存矣。
右第二十六章
是非歷藏法,內視有所思。履行步斗宿以日辰。陰道厭九一,濁亂弄元胞。食氣嗚腸胃,吐正吸外邪。晝夜不外寐,晦朔未嘗休體日疲倦,恍惚狀若癡。百脈鼎沸馳,不得清澄居。累土立壇宇,朝暮敬祭祠。鬼物見形象,夢寐感慨之。心歡意喜悅延期。遽以夭命死,露腐。舉措輒有違,悖逆失樞機。諸術甚衆多,千條有萬緒違黃老,曲折戾九都。
歷舉旁門小法,使後學知所戒也。
右第二十七章
明者省厥旨,曠然知所由。勤而行之,夙夜不休。服食三載,輕舉遠遊。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潛伏俟時。太一乃召,移名。功滿上昇,膺錄受圖。
言《參》之書,能用心以明之,
則金丹之匕曰無出乎是。
右第二十八章
《火記》不虚作,演《易》以明之。偃月法,白虎爲熬樞。汞日爲流珠,青龍與之俱。舉束以合西,魂魄自相拘。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卦爻之數。
上弦鉛
右第二十九章
金入於猛火,色不奪精光。自開闢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金本從月朔旦受日符。金返歸其母,月晦日相包藏其匡郭,沈淪於洞虚。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嬉。
金,即坎中液也。得離火以煉之,愈堅而愈瑩。日,即離也。月,即坎也。坎、離不以金火,既施於用,而遂失其明。而金亦常不失其重者,生生而不窮也。日月之形常如是者,其源本至堅固也。雖然,惟金火施爲金丹之用,則可以如是。苟爲不然,則《黃庭經》所謂葉去樹枯失青青,氣亡液漏非已形者,又不可與此同日語也。《經》曰:初正則終脩,榦立末可持。此之謂也。大抵金常生於坎,亦隨日魂之消長,而爲盛衰也。故朔日一受日符,則愈生而愈盛。自陰符生而至於晦,則月魄化爲坤矣。故金返歸其母,乃坤之土爲金之母也。故雖然陰極則陽生。故月於晦夜已包乎日之魂,如坎之孕于坤中也。但其明未著於外,而特隱藏於匡郭之中,而沈淪於洞虚之內也。然當此之時,金丹得以復其故性,而其明愈熾矣。
右第三十章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諧和,八石正綱紀。呼吸相貪欲,佇思●●爲夫婦。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爲鬼,土鎮水不起。朱雀爲火精,執平調勝負。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三性既合會,本性共宗祖。
坎爲水,一數也。離爲火,二數也。合之而爲三矣。坎管戊,而離管己;戊己屬土,五數也。故爲三五。二者,夫婦之義,故和諧。八石者,《黃庭經》以爲八素瓊是也。謂自初八而至十五,八日所探之丹資也。二者相貴爲夫婦,爻須呼吸以求之。蓋出日則呼,入月則吸。黃土脾液也,故能生金肺液也。流珠謂太陽流珠,亦肺液也,故能生坎水。然坎水之爲物,當陰符一至,則陽氣索滅藏,體魄化爲坤。坤屬土,故水爲之鎮,而微弱不振矣。非得火精而爲之調和,安能以返其魂哉?惟當陰盛火消之餘,故此水終爲土所制,而無生意矣。然謂之水盛,而不言陰盛者,蓋自下弦而至三十日,以時則屬乎冬,以方則象乎北,故日水盛。三性共祖宗者,蓋人之始受胎也。以父精爲主而化成五藏,故五藏之五行皆宗於水也。
右第三十一章
巨勝尚延年,胡麻也。還丹可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爲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黑蒸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髮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老訪復丁壯,耆嫗成姥女。改形兔世厄,號之日真人。
坎中之金制爲還丹,終不敗朽,故萬物之中最爲寶也。土遊四季者,謂坎、離二卦管戊己,而布六十卦於三十日之內,分爲四時。故一月奪一年之氣候。坎金離砂自入爐鼎之外,則用之以養內丹。其金砂之入五藏,不啻如雲霧之散,如風雨之潤,故能需蒸四肢以反老成童者,豈不有本於此哉?
右第三十二章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爲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爲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類者。植禾當以黍,覆雞用其子。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魚目豈爲珠,蓬蒿不成價。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胡粉乃以鉛爲之,今投於火而復爲鉛。冰雪自水而結之,投於溫湯亦化爲水。是猶金丹亦藉砂和水銀爲之,及火滅而復其本性,以見物之有本,而終始不能以自壞也。修煉之士,其可外坎離而別用其心也哉?
右第三十三章
世問多學士,高妙負良才。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貨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爲之。端緒無因綠,度量失操持。檮冶羌石膽,蕾買母及譽磁。硫黃燒豫章,泥頓相煉飛。鼓下•五石銅,以之爲輔樞。雜性不同類,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點反成癡。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智不足以明是理,切莫妄意以有爲。妄意而爲之,反爲識者之見哂。
右第三十四章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文王帝之宗,結體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過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作事令可法,爲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皓若寨帷帳,瞋目登高臺。
《易》書之作,乃成於三聖之手,豈易明哉?況金丹之旨,有體乎《易》,其微妙隱奧,尤過乎是。
右第三十五章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世人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竊爲賢者談,曷敢輕爲書。若遂結舌瘡,絕道獲罪誅。寫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猶豫增歎息,倪仰綴斯愚。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枝條見扶練。
六百篇者,蓋一年除二月、八月息火,而一月每用六十卦,十箇月總有六百卦也。幽明:幽謂天地之道,明謂人也。
右第三十六章
以金爲隄防,水入乃優游。金計十有五、水數亦如之。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爲真,金重如本初。其三遂不入,火二與之俱。三物相合受,變化狀若神。下有太陽氣,伏蒸須臾間。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舉焉。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形體爲灰土,狀若明窗塵。
十五者,謂十分取其五也。乃自初一至十五日,則自上弦之日探金也,故下日水五分。水,乃玉池神水也,亦然。其三不入者,乃一日作四分分也。金水皆取一分,而餘二十三日不入也。火二者,陰陽二艮加喊一必么火也。金,即坎中之陽。水,即離中之陰,乃玉池清水也。歲月將欲,訖者在十二月,則坤卦之訖在亥月也。在一月,則訖于坤乙三十日也。在一日,則訖于亥時也。火之陽魂,皆於此而滅,故日毀性。一日奪一小年,一月奪一中年,十二月奪一大年,皆至於年終則傷其明也。惟其毀傷如是,則月之形體有類乎灰土,而狀亦何異於明窗塵哉?
右第三十七章
檮治并。之,持入赤色門。固塞其際會,務今致完堅。炎火張於下,晝夜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周旋十二節,節盡更須親。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魄魂。色轉更爲紫,赫然成還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爲神。
禱治并合之,言衆藥皆聚也。赤色門,謂鼎也。固塞完堅,勿令有漏,然後發火以煉之,始文終武,用審寒溫。如至火度一周,則氣索火絕,魂消魄復,而丹已成矣。非神而何?
右第三十八章
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繁。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明。日月相激薄;常在晦朔問。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月本無明,藉日以爲明。惟月至晦,則變純坤體矣。而坎陽已孕于中,故常當晦朔之交,而月或侵陽,故有舉水激火之說。坎侵陽,離晝昏,乃月食日也。此亦交感自然之謂也。
右第三十九章
名者以定情,字者綠性言。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吾不敢虚說,倣傚聖人文。古記題龍虎,黃帝美金華。淮南煉秋石,王陽加黃芽。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古今道猶一,對談吐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探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名者,有實之可名也。字則表而出之,又涉於無名也。有者,魄也,其情也。無者,魂也,其性也。惟金丹至火滅,乃得復其性而成丹矣。雖然金丹之旨亦須留心精審,則厥旨自明,非有隱也。
URN: ctp:ws27747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