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字號周易參同契注卷上(無名氏內丹注)__賞罰應春秋章第六
當符不當符
均平不均平
不均調勻
則符契自然
所以四季之中無有惡氣
只是調燮陰陽
昏明中自能覺知
賞他罰他好比五行升降生克制化
自子作自己的主人
中宫清靜
無是無非
體用一如
如是而已
[]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理。
Δ
在《易》,天道有陰陽,地道有剛柔,人道有仁義。夫陽至於春則發生,陰至於秋則肅殺。人則象陽之發生,而施仁以爲賞;象陰之肅殺,則主義以爲罰,其喜、怒之見於外也。如此而修煉之士,則體春之發生,於陽氣大壯之時,在一月則上弦之日也,而飛金精。蓋春屬木,而金精則屬坎之水。水能生木,乃施仁之義也。復體秋之肅殺,於陰氣正盛之時,在一月則下弦之日也,而採藥。蓋秋屬金,而離宫之藥則屬火。火能制金,乃討叛之義也。如是而象四時,則五行豈不得其理乎?
右第六章
陽氣大壯於東卯
東卯即東方木卯
卯載冒土而出也
故
春之發在一月
秋之肅在一月
是一月而兩弦
是十五日一大變
根本是縮時見影
變化之劇
不是隔了半年再來説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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