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方大靈周易本義註辨求__64未濟
四74~80
䷿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
↘占例。直言卦後之義。
↘亨非自亨。但人能勉勵則可亨。而未濟能使人勉勵。是即有亨之理也。
↘未濟則困。濟則通矣。亨猶濟也。
↘小狐三句。又言亦有不亨之理。反見亨之由人。
↘未濟雖能使人勉勵。而人自能不受所使。故有終不濟者。
↘汔濟濡尾。功虧一簣之意。
↘汔濟之勞无幾。宜人所易爲。而人欲止則止。濟亦不能爲之誘。即秀而不實之義。
↘无攸利正見未嘗无敗闕之儆。而儆之雖重。亦不足以勝微勞之怠也。
↘无攸利即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爲棄井之意。前功本以求濟。未得濟是前功之利總未見也。是於濟一事无所利。非於凡事无一利也。//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
↘不釋卦名。例見上卦。
↘此節與上卦初吉節同例。
↘謂彖詞云未濟有亨理。以未濟之勞勢。能勉勵當事之人。使如卦之九五也。
↘柔得中三字。即當文明之主居中應剛虚中求助十二字。得中指居中。而居上卦之中。是離之主爻。便見文明之主。柔則有應剛之義。陰畫偶又有虚中之象也。
↘文明能知。得中能行。應剛剛克以成其知行之勇。求助輔其知行之所或不及。此皆未濟所竦動之事。//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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