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4日 星期日

仲氏易卷二十六六五

仲氏易卷二十六六五

皇清經解卷九十~卷一百一十九601

蕭山毛檢討

64未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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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Δ

五自二往作離日于天中。而下使坤衆爲坎以受日光。是君子之光也。是離中與坎中交相孚也。是得中而濟者也吉也。坎離中合如符信然。故凡坎離皆有孚象。其稱君子以五本陽位。陽者君子也。若以暉頌光者。暉光之本也。此推原言之。以此離之五本之乾。中遡日光以見天光。故曰其暉吉。言其暉已早吉矣。//

按周禮眡寢以十暈爲十煇。煇即暉字。皆以光氣内斂爲言。故詩曰。庭燎有暉。言向曉則其光将斂。管輅云。日中有光。朝日爲暉。正以日中光散。朝日光斂耳。

→→程朱以爲暉者光之散則相反矣。且詞無証據亦何可杜撰如此。//

 

晉史孫登謂。嵇康曰。火生而有光。不用其光而果在于用光。人生而有才。不用其才而果在于用才。故用光在乎得薪。用才在乎識貞。此亦貞吉爲光之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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