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典卷第一
明黃佐
樂均上
通曰大學之教成於樂樂必有均均平也以律
均聲聲從器出損其過益其不及則音韻平和
故曰均樂正授數誦之歌之絃之舞之師氏受
其成事論說倫理以教世子暨國之子弟使省
其文采而志正習其音容而心和故曰樂正司
業父師司成一有元良萬國以貞成均之法也
樂之時教大矣哉分律同合歌奏稽度數定名
物爲樂均上下凡十有二篇//
《黃鍾章第一》
黃鍾之均,應仲冬中氣,斗建子,合辰丑。其數八十一, 律九寸為宮。子聲變數三十九,律四寸三分八釐強。 《通》曰:「黃鍾者何?黃中之色也,鍾音之器也。」
凡聲生於鍾,因鍾以名律。律自鍾出曰「均。」 或曰「種也,動也」 ,非是。
陽氣潛藏於水土中央,故以中色著宮聲也。仲冬中 氣者何?冬至是也。節氣有入他月者,中氣必在正數 之月故也。何以首冬至也?陽始生也。候氣者求聲氣
之元,推步者求曆元,皆以冬至子半為定。天地之心, 靜極復動,期之日,自是周而復始,故首之也。建者,斗 所指也。
「昏建者杓,杓嶲龍角」 ,謂卯辰也,以天盤言之。
子,孳也。斗建之辰,位於正北。杓建子,昏奎中,衡建子, 夜半東井中,魁建子,旦角中。〈日出辰初初刻入申正四刻〉一陽初 復於陰極,是謂辜月,其宿危,虛須女。
《斗》循天而東至於危,為墳墓。又東至於虛,為宗廟。又東至於須女,為嫁娶。人道之所終始也。
其分野為齊青州。
《書》曰:「海岱惟青州。」 《周禮》曰:「其山鎮沂山,其川淮泗。」
合辰者何?日躔星紀之次在丑,與子合也。
「自斗三度至女初度,為星紀之次。」 星謂緯星也。紀謂七曜起於斗背建星之間,以紀曆也。
「太極元氣,函三為一」,始孳於子,故「《黃鍾》之律,置一於 子而三之。」
八十一大數,可以生五聲,不可以生《十一律》,故立此法。
丑三,寅九,卯二十七,辰八十一,巳二百四十三,午七 百二十九,未二千一百八十七,申六千五百六十一, 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戌五萬九千四十九,亥一
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在六陽辰子為全律。順間一位,則寅為寸數,辰為分數,午為釐數,申為毫數,戌為絲數。在六陰辰亥為黃鍾之實。逆間一位,酉為寸法,未為分法,巳為釐法,卯為毫法,丑為絲法。
此謂「黃鍾」之實,以該寸分釐毫絲,由是「《十一律》生」焉。
其寸、分、釐毫絲之法,皆用九數。故「九絲為毫,九毫為釐,九釐為分,九分為寸,九寸為黃鍾。」
蓋黃鍾之實一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之數,以三約之為絲者五萬九千四十九,以二十七約之為毫者六千五百六十一,以二百四十三約之為釐者七百二十九,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約之為分者八十一,以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約之為寸者九。由是三分損益,以生《十一律》焉。
約之九寸,歸之正度,則八十一分爾。〈其譜曰合〉其律最長, 不為他均所役,當為徵、商、羽、角,則以子聲變數應之。 生自中呂,為變律之元,八萬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
四十三〉約之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一忽,歸之正度 則三十九分爾。〈其譜曰六〉黃帝命伶倫斷竹,兩節間聲出 三寸九分,故吹曰《含少》。合其無聲者四十二分,則為
全律。〈倍之七十八合吹口三分為八十一〉三十九,子半數也。〈子初四刻微陽初動〉
「陽猶麗陰,陰含少陽」,是以名也。凡律空圍九分,徑三 分四釐六毫,十一律皆如之。
其自為宮也,林鍾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 角,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其應聲也,於蕤賓為變 徵,於大呂為變宮,於夷則為角,於夾鍾為羽,於無射
為商,於中呂為徵。調起姑洗,南呂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太簇商徵和, 蕤賓應之。
《通》曰:「黃鍾律本九寸為管,則八寸七分虛;三分吹口, 則其數七十八,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
右出《史記律書》及揚雄《太元張氏行成》所謂「制管之法數」 是也。
七音六孔,黃鍾為宮。〈自吹口至底中凡九寸不為孔〉林鍾為徵。〈去吹口六
寸〉太簇為商。〈去吹口八寸〉南呂為羽:〈去吹口五寸三分〉姑洗為角,
去吹口七寸一分,}}《應鍾》為變宮。〈去吹口四寸六分六釐〉《蕤賓》為變徵。〈其孔 旁附去吹口六寸二分八釐〉律娶妻,則林鍾代宮,以變宮為角;呂 生子,則太簇代宮,以變徵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
用事。故曰:「五音之正,聲氣之元」也
管本七音,而後漢《律曆志》以為五音之正者。盧植曰:「十二月各三調,流轉用事。」
故京房六十律,止言宮、商、徵。
「三分損一,下生林鍾」者,黃鍾之實九寸。三分其實,得 三以為法。下生者倍故林鍾六寸。〈詳見本均〉及其聲應他 均也。於蕤賓則為變徵,於大呂則為變宮,於夷則則
為角,於夾鍾則為羽,於無射則為商,於中呂則為徵。 律自為宮,左行右還以應斗,聲應他均,右行左還以 應日。凡周十二律,而後返乎其宮,變宮變徵不為調,
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甲子,中呂之徵也;丙子,夾鍾 之羽也;戊子,黃鍾之宮也;庚子,無射之商也,壬子,夷 則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之。姑洗六變,夾鍾八變,
中呂、南呂六變,夷則八變無射。蓋黃鍾用宮逐羽,南 呂從宮,一變姑洗。〈為徵〉二變《應鍾》。〈為商〉三變《蕤賓》:〈為羽〉四變 《大呂》:〈為角〉五、變《夷則》〈變宮〉六變《夾鍾》。〈變徵〉七變無射,八變中 呂,九變黃鍾:
姑洗徵九合於宮,應鍾商八合於徵,大呂角六合於羽,皆得黃鍾。大呂應南呂為角,故六變黃鍾為角;夷則應應鍾為羽,故八變南呂為羽。姑洗從南呂為宮,故九變黃鍾為宮。避無射,故以羽應。
南呂倡而應鍾和之,姑洗倡而蕤賓和之,管皆併兩 而吹故也。《大合樂》應夷則之羽,中呂一變,黃鍾以至 九變,夷則亦如之。蓋生氣之和,惟在羽角。羽為宮,角
為徵,宮細而徵益清,故曰:「清角發徵」,其歌大呂也,大 呂應南呂之羽,蕤賓則中呂應大呂之羽,無射一變 以至九變亦如之。
大呂應南呂,六變黃鍾為角,八變太簇為角,九變為南呂之角。
清角,倡則流徵和。黃鍾角之羽,羽之角合於大呂,姑 洗角之羽,羽之角合於中呂,聲相應為清角。林鍾角 之羽,羽之角合於夷則,太簇角之羽,羽之角合於夾
鍾,聲相應為《流徵》。姑洗角之羽六變終天宮;林鍾角 之羽八變終地宮;太簇角之羽九變終人宮。而變宮 入於林鍾之角,變徵入於太簇之角,乃黃鍾之均,不
以二變為調,非終無所用也。祭祀避商聲,故列宮分 羽,而角、徵行於其中。後世俗樂訛舛,有商、羽,無角、徵, 而不知古樂角則羽也,徵則商也。〈張氏行成翼元所論〉彼豈知
聲相應生變之義哉。故詳著其說。後十一均準此。
俗樂黃鍾為宮,曰「正宮調」 ,南呂為羽,曰「般涉調」 ,太簇為商,曰「大食調」
,應鍾為變宮,曰《大食角調》。黃鍾與南呂乃用宮逐羽,太簇與應鍾乃引商刻羽也。特俗伶訛傳至此耳,後倣此。
金奏特鏞高二尺三寸,兩舞相距一尺三寸五分,兩 銑相距一尺八寸;編鍾高九寸五分,兩舞相距五寸 四分,兩銑相距七寸二分;清聲編鍾高七寸一分七
釐強,兩舞相距三寸九分,兩銑相距五寸二分。特磬 鼓長二尺七寸,博六寸,股長一尺八寸,博九寸,皆厚 一寸。編磬鼓長一尺三寸五分,博三寸,股長九寸,博
四寸五分,皆厚二寸。清聲編磬,鼓長一尺一寸七分 強,博二寸三分,強,股長七寸八分,博三寸九分,皆厚 一寸八分。晉鼓高六尺六寸,面廣正度八尺一寸。
通曰宮懸,以鍾為律,鍾鎛播之,鼓磬應之,是謂金奏。 特懸於虡者,首尾用之,所謂金聲玉振是也;編懸於 虡者,中間用之,所謂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
迭相為經」是也。金聲太重,能陵眾樂,必細其器,使其 聲清小,故尚羽;石聲居清濁之中,必不大不小,使其 聲和平,故尚角。後世昧此,特鏞之高九尺,其數九九,
實八尺一寸。
宋徽宗製「景鍾為黃鍾之本」 ,用魏漢津言也,謬甚矣。
或製鍾磬,四倍全律。〈范鎮自謂合古〉皆非也。凡製鍾,計自倍 半,高二尺二寸五分,羨五分為兩欒。上為兩舞,廣一 尺三寸五分。舞上甬衡并旋蟲,共高八寸四分。中為
鉦,橫一尺五寸七分五釐。鼓為隧,圓徑一寸八分,深 一分二釐。篆帶每面縱者四,橫者四。枚景挾鼓與舞 四處各有九,各長二寸五分,每面共三十六口,徑視
高十之八。兩銑間一尺八寸,自銑而上,鼓鉦舞之所 居者。遞去二分,則舞視高十之六也。鼓一尺六寸八 分七釐八毫,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為之,厚則一寸八
分,其為齊也重九十六斤,其為量也,容九斗
宋制,重一百六斤,容九斗
編鍾用本律,不倍亦羨。五分為兩欒舞五寸四分,銑 七寸二分,鉦六寸三分十分。鉦間以其一為之,厚則 六分三釐,重三十六斤。
三之一,則厚二分一釐,重十二斤。今《太常製度》用此。
甬衡長三寸九分,徑一寸二分。枚三十六,各長五分, 餘皆如之。〈枚居其半者便考擊故也〉清聲者,用《含少律》加半,高六 寸五分。〈七釐七毫九絲六忽五初不用〉羨:五分為兩欒。〈七寸一分弱〉舞,三 寸九分。〈四釐六毫七絲七忽九初不用〉《銑》,五寸二分。〈六釐二毫三絲七忽二初不用〉鉦,四寸六分。〈四毫五絲七忽五初不用〉十分《鉦間》以其一為之,厚
則四分六釐,重二十四斤。
今製,重十一斤
特磬以「《全律》《博》」為一。〈九寸〉股為二。〈一尺八寸〉鼓為《三》,〈二尺七寸〉鼓
博三之二,〈六寸〉三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二寸〉弦三尺 八寸,〈兩頭相望股一矩有半觸其弦〉編磬用半律,起數亦如之,弦一 尺九寸,清聲者,變半數也。
陳暘《樂書》:「鼓長六寸七分五釐,博一寸五分,股長四寸五分,博二寸二分五釐,皆厚五分,弦如鼓數。」
苟如《子聲》之半,則短薄不可用矣。
今太常編磬,股長九寸,博四寸九分,鼓一尺三寸七分,博三寸六分,皆厚九分。清磬,股長九寸五分,博四寸六分,鼓長一尺三寸五分,博三寸三分,皆厚一寸九分。
故鍾漸減而薄,磬全用子,聲均故也。特鏞金以聲之, 則編鍾應夾鍾以始條理;特磬玉以振之,則清磬應 夷則以終條理。晉鼓十倍宮聲,統而節之,即鍾師「鍾
鼓奏《九夏》」,磬師掌擊磬,還相為宮者也。
登歌拊,長一尺三寸,面廣四寸五分。大琴、大瑟,皆長 《正度》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大絃二百四十三絲,中 絃一百六十二絲,小絃一百一十七絲。中琴,長正度
三尺九寸,廣九寸,大絃八十一絲,小絃三十九絲。 通曰:「登歌」,以琴為律,懸一鍾、一磬而尚拊。鍾用夾鍾 之律,磬用夷則之律。歌每永言,則拊先倡之琴瑟,依
詠而和之,其聲舒繹,鍾以宣之,磬以節之,故歌《詩》以 中聲而止也。拊,以木為身,以革為面。
身繪花卉、面繪雲彩。腹用二銅環、繫以黃絨絛,用則挂於頸、以手拊之
「《廣用》黃鍾半數,為眾樂父也。」大琴尚宮,以絲聲微細, 故大。其器長正度九尺九寸,隱間八尺一寸。
《史記樂書》與《易通卦驗》同。首尾各九寸,象雲卷狀。
相傳黃帝大合鬼神,以遞鍾之琴,奏《清角》之音,凡十 三絃。〈出太音琴譜〉中一絃不動,象戊己土,律中黃鍾之宮, 左右各六絃,施柱,以象十二月。〈右大呂至蕤賓左林鍾至黃清〉凡九
寸,每寸畫為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一琴之內為 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柱必與《臨岳》相等,移柱 上下,不使離絃,以調聲與旋宮相合,倡和清濁,而六
十調成焉。
京房以大琴為準,其法:凡絃皆須素張,使臨時不動,於中絃按畫一周之聲度著十二絃上,然後依相生之法,以次運行,取十二律之商徵。商徵既定,又依琴五調調聲之法,以均樂器。瑟調以宮為主,清調以商為主,平調以角為主,然後錯採眾聲,以文飾之,如錦繡。
大瑟,長亦如之,廣尺有八寸,岳崇一寸八分,中施九 梁,皆象黃鍾之數。梁下相連,使其聲沖融。首尾之下 為兩穴,使其聲條達,所謂「大瑟達越」也。
雲和,蓋取材於雲土之山。《易通卦驗》曰:「冬日至,鼓黃鍾之瑟,用槐八尺一寸。」
設二十五,絃左十二,為大絃。
《太音琴譜》云:「二百四十三綸,以雙絲合成,實四百八十六絲。」
中一為君絃,右十二為小絃。每絃一柱,崇二寸七分。 凡絃具五聲,宮起角、羽,合以商、徵五聲為均,凡五均。 其二變之聲,則柱後抑角、羽而取之。五均凡三十五
聲。十二律六十均,四百二十聲,瑟之能事畢矣。
大合樂,指顧取象,不必盡用四百二十聲。《蔡氏新書》六十調正本此。
中琴,長正度四尺五寸,隱間三尺九寸,自臨岳至龍 齦度之,其徽十有三,七徽為君,徽中聲出焉。廣九寸 者,於七徽度之,其絃有七,二少為宮商應聲,其實五
絃而已。絃以經之,徽以緯之,絃統聲以作主,徽分律 以配臣。自七徽至龍齦一尺八寸為倍準,第一絃宮 應角。
琴,長九尺,折半,四尺五寸。絃起龍齦,三尺九寸。散聲至《臨岳》,皆黃鍾也,宮絃主之。其至七徽,則宮聲之初也。太簇應於十三徽之左為商,姑洗應於十一徽為角,中呂應於十徽為清,角林鍾應於九徽為徵,南呂應於八徽為羽。然其間一與三絃十徽應也,則角與散角應之。大呂在龍齦內二寸半,內四尺二寸半,外二寸半,雖皆為《角調》,然黃鍾應慢角,大呂應清角。
第六絃少宮,生於中呂,變半;
中呂生黃鍾,八寸七分強,折半四寸三分強,即三尺九寸也。故琴實黃鍾。清宮六絃,起於龍齦,為少宮之初,少商應於十三,少角應於十,少徵應於九,少羽應於八,與大宮絃同。故徵絃按上為夷則,以六絃應之,合樂黃鍾為角。
自七徽至四徽九寸,為中準第一絃宮承羽。
初絃七徽,承羽而為宮六,七間為商六右為角五。
右為徵,四五間為羽,按上則「大呂。」
第六絃少宮,亦承羽。
六絃黃鍾清,承羽而為宮,七右為商,五右為角,五為徵,四五間為羽,按上則大呂清。
四徽至臨岳,四寸五分為半,準,第一絃黃鍾,兼大呂。
初絃四徽之後,五聲有少,少一聲大呂,即緊接太簇。
第六絃少宮,亦兼大呂,清聲;〈六絃四徽之後五聲內有少宮大呂聲〉黃
鍾起姑洗為慢角,故於大絃十一徽應三絃散聲;《大 呂》起中呂為清角,故於大絃十徽應三絃散聲。若應 《夷則》之羽,中呂則少宮承羽,故於四絃十一徽應六
絃散聲。其合瑟也,琴第一絃,以左手中指按右手中 指勾瑟外第一絃,則右手食指順勾;內第一絃,用左 手食指順勾。雙鼓之,琴第六絃,左手大指按右手食
指。剔絃,則先內而後外,如前順勾,亦雙鼓之。大琴則 隨絃統調,與瑟齊柱取聲吹管,起黃鍾合之。中琴如 之。《周官》:「大師帥瞽登歌」,小師掌教絃歌。合簫管則令
奏擊拊以先之。歌工四人,一倡三歎,歌與絃比,每句 節以鍾磬,而曲成焉。合樂則簫管定絃,然後遍合諸 聲。此八音所以克諧也。
中琴第一絃合簫管「合」 字,第六絃合六字,尤為易諧。
下管長一尺八寸,笛如之《雷》�高一尺八寸,面廣九 寸;雷鼓高四尺五寸,面廣八尺一寸。竽大管長四尺 二寸,中管長三尺九寸,小管長二尺七寸;巢笙大管
如之,小管長一尺八寸;和笙大管亦如之,小管長一 尺三寸五分,壎高三寸九分,廣七寸八分,箎長一尺 三寸五分。編簫大管長一尺四寸,小管長九寸三分,
柷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敔鉏鋙二十七籈、長二 尺四寸
《通》曰:「堂下之樂,以管為律。」
管本九寸,《爾雅》註曰:「長尺,圍寸,併漆之,有底。」 舉大數而言。
「倍之」,一尺八寸,六孔皆從而倍焉。〈自吹口下度一尺六寸為商孔餘皆
准此〉笛長如之,去管端七寸作吹孔,去吹孔九寸作兩 旁孔,為宮。去吹孔八寸作正孔,為商。餘皆如之。
去吹孔七寸一分為角,六寸二分六釐為變徵,六寸為徵,五寸三分為羽,四寸六分六釐為變宮,皆作正孔。
或利制,則管有底,與篴同,亦為兩旁孔,而均七音於 三寸九分之中。〈相去俱五分有奇〉縱吹為管,橫吹為篴,其音 協一,凡簜器皆准焉。
「簜」 ,竹之美者,以管篴為眾樂之先也。亦猶胡樂觱篥、俗樂頭管皆均,其孔則十二律可該。
《鞀》,則播以先之。〈有兩耳垂綴還自擊〉鼓則擊以應之。舞羽吹籥,
則以為節。〈間鼓而舞鼓止為節〉笙入必先吹竽。竽大管四尺二 寸,在中央,管端去三寸,施簧則三尺九寸也。自簧上 至氣孔。〈簧二寸七分氣孔開方一寸四分下同〉二尺七寸,除一尺二寸,
中管次之,三尺九寸,管端去三寸,施簧則三尺六寸 也。自簧上至氣孔,二尺二寸五分,餘一尺三寸五分。 小管二尺七寸,在第四管端,去三寸,施簧則二尺四
寸也。自簧上至氣孔,一尺八寸,餘六寸。《巢笙》中音管 二尺七寸,列在第二管端,去一寸,施簧上至氣孔。〈簧一 寸八分氣孔七分和笙同〉一尺八寸,餘八寸。中音子管一尺八寸,
列在第十管端,去一寸,施簧,上至氣孔九寸,餘八尺。 《和笙》平調管一尺八寸,在第十四,除入二分,簧至氣 孔九寸,餘八寸九分。平調子管一尺三寸五分,在第
十三,除入二分,簧至氣孔七寸八分,餘六寸六分。巢 笙起中音,和笙起平調,與竽第四管合,則黃鍾也。含 少則兼夷則管而吹之。壎大七寸八分,高半之,中虛
而六孔,上一徑厚四分,前三後二皆徑一寸五分。自 上吹之,下一孔為太簇,上二孔右為姑洗,啟下一孔 為中呂,左雙啟為林鍾;後二孔一啟為南呂,雙啟為
應鍾。合聲則黃鍾宮也。
如吹宮聲,先後五孔皆開;《商聲》,下閉一孔,開四孔;《角聲》,閉二開一;徵閉三開二,羽閉四開一。
箎,竹管之大者,其長一尺三寸五分,餘五分,合一尺 四寸,圍三寸三分。七孔有底,橫而左吹之,一孔上達, 大徑寸三分,名曰「翹」,以通氣底節外後一孔為太簇,
半為大呂;次上一孔為姑洗,半為夾鍾;又次上一孔 為蕤賓,半為中呂;又次上一孔為林鍾;又次上一孔 為南呂,半為夷則;七孔全開為應鍾,半孔為無射。合
之後一孔出翕,聲為「黃鍾。」〈六孔皆閉〉閉其三分之一,則半 孔也。編簫第一管,長一尺四寸,按律作孔於五分上 則一尺三寸五分,正律兼清聲也。第十三管,長九寸
三分,按清聲律作孔亦如之,除五分則八寸七分。陪, 含少也。柷敔各有九六之數,以象陰陽闔闢,柷以合 之,敔以止之,而樂成焉。《笙師》掌教龢、竽、笙、塤、籥、簫、箎、
篴管,而小師合止柷敔與絃歌終始,鍾師磬師以奏 燕樂縵樂,此金聲玉振,所以為集大成也與!
舞籥,長三尺六寸,小籥半之。凡樂,圜鍾龡羽,夷則龡角,以舞《雲門》,乃奏黃鍾,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下管之時,舞人皆八,舞羽則吹籥,籥師掌之,以 鼓為節。」〈祭祀則鼓羽籥之舞賓客享射亦如之〉黃鍾之籥,長三尺六寸 為宮,以其下三尺二寸為商孔,二尺八寸四分為角 孔,二尺五寸二分二釐為變徵孔,二尺四寸為徵孔,
二尺一寸三分為羽孔,一尺八寸六分四釐為變宮 孔,或曰三孔清宮,姑洗南呂也,舞者執之,位對夾鍾。 清小籥一尺八寸,七音皆半之,位對夾鍾宮。凡奏黃
鍾升歌,必用平絃下管必吹平調夾鍾之籥,吹羽則 乾隅朔鼙。〈用應鍾律〉「鼓朄,黃鍾之鍾」,「聲之絃歌,角羽並起。」 〈姑洗為角南呂為羽〉笙鍾《頌》磬,合作應鼙。〈用大呂律〉與拊搏相答,大 呂鍾磬應焉。《夷則》之籥吹角,黃鍾之磬振之,然後雷 鞀導舞,舞人序立,自南表聽三鼓、雷鼓。一鼓進蹈,安
徐,
《通》曰:「黃鍾以大呂為同,子與丑合也。廣莫,風居北方。 廣莫者,言陽氣在下,陰莫陽廣大也,故曰廣莫東至 於虛。」虛者,能實能虛,言陽氣冬則宛藏於虛。〈正義曰宛音蘊〉
日冬至,則一陰下藏,一陽上舒,故曰「虛。」東至於須女。 〈索隱曰婺女名也〉言萬物變動其所,陰陽氣未相離,尚相如 胥也,故曰「須女。」其於十二子為子,子者滋也,滋者,言
萬物滋於下也。其於十母為壬癸,壬之為言任也,言 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癸之為言揆也,言萬物可揆 度,故曰:「癸。日躔星紀之次。」〈冬至後七日〉「大吉」,丑辰也。大吉
者,小往大來,大人之吉也。其象為玉衡,為金庫,為貴 臣,為薦賢,為關梁,為田宅,為隄池,為錢刀,為牛牲,為 龜鱉,為旗鼓,為怨讎。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而占
之。其候氣也,斗指子,則冬至音比黃鍾三十九分,加 旬有五日則小寒。斗指癸,音比應鍾四十二分。〈
《冬至》一日,律九寸,其五子,《包育》六日,《律》八寸九分小分八,微強。《執始》六日,律八寸八分小分七,大強。《丙盛》六日,律八寸七分小分六,微弱。《分動》六日,律八寸六分小分四,強。《質未》六日,律八寸五分小分二,強。
錢樂之增《黃鍾》一部,三十四律。
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曰「《包育》,曰《含微》,曰《帝德》,曰《廣運》,曰《下濟》,曰《克終》,曰《執始》,曰《握鑒》,曰《持樞》,曰《黃中》,曰《通聖》,曰《潛升》,曰《殷普》,曰《丙盛》,曰《滋萌》,曰《光被》,曰《咸亨》,曰《建文》,曰《闡聖》,曰《微陽》,曰《分動》,曰《生氣》,曰《雲繁》,曰《鬱湮》,曰《升引》,曰《屯結》,曰《開元》,曰《質未》,曰《僾昧》,曰《逋建》,曰《元中》,曰《玉燭》,曰《調風》。」
乃若卦氣冬為羽音,應《坎》冬至;〈坎之初六〉初候蚯蚓結起 《牽牛》一度。〈復之初九為中孚公卦〉又五日中候,麋角解入牽牛 五度。〈復之六二為復辟卦〉又五日末,候水泉動入,須女二度。〈復之 六三為屯侯卦內〉蚯蚓不結,君政不行,《糜角》不解,兵甲不藏, 水泉不動,陰不承陽,小寒〈坎之九二〉初,候雁北鄉,入須女 二度。〈復之六四為屯侯卦外〉又五日中候,鵲始巢,入須女十一度。〈復之六五為謙大夫卦〉又五日末,候雉始雊,入虛三度。〈復之上六
為睽卿卦〉「鴈不北鄉,民不懷主。鵲不始巢,國不寧處。雉不 始雊,國有大水。」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五分一釐三毫。」 其法黃鍾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內除後月大呂之實,餘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九。以分釐毫之法約之,得五分一釐三毫,是為冬至至大寒陽升之數。
交大寒,則大呂用事。
冬至之日,假如得戊子,黃鍾之宮也。甲午,衝子為中呂之徵;庚子,無射之商也。丙午,衝子為夾鍾之羽;壬子,夷則之角也。先五日癸丑,大寒氣至,大呂為宮。後五日戊午所畸五時辰零三刻,蕤賓生大呂。自此大呂始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黃鍾六變,應鍾則宮與變宮比也。圜 鍾之羽為夷則之角,聲應自穆羽、蕤賓,合乎大呂,是 謂「陽律陽紀。」
《大呂章第二》
大呂之均,應季冬,中氣,斗建丑,合辰子。其數七十六, 律八寸三分七釐六毫為宮;半數三十八,律四寸一 分強。
《通》曰:「大呂者何?大間之元也,呂陽之旅也。」
《周語》曰:「元間,大呂。」 元,首也。間陰,間陽也。陰在陽地,與陽相間為旅。旅與侶同。
陰為陽侶,首助黃鍾宣氣,而牙物也。
《周語》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 元間大呂,助宣物也。宣,散也。天氣始於黃鍾,萌而赤,地受之於大呂,牙而白,成黃鍾之功也。蓋窮冬陰陽雖閉塞不通,然物極則反,變化開通之理已具,故化生萬物。萌赤牙白,自此為泰矣。
季冬中氣者何?大寒是也,丑紐也。斗建之辰,位於東 北。杓建丑,昏昴中,衡建丑,夜半七星中。魁建丑,旦火 中。〈日出卯正四刻入酉初初刻〉二陽濅長以臨陰,是謂「涂月」,其宿
牽牛南斗。
斗循天而東,至於牽牛,為犧牲。又東至於建星,為關梁。又東至於南斗,為天廟。主祿壽,七政之所終始也。
其分野為吳、越、揚州。
《書》曰:「淮海惟揚州。」 《周禮》曰:「其山鎮會稽,其川三江。」
合辰者何?日躔元枵之次,在子與丑合也。
自女二度至危十一度,為《元枵》之次。元者,北方之正色也。枵者虛也,以虛宿在中。一曰天黿,以近天池之星也。
位雖在丑,然蕤賓隔八,娶妻則居其衝,律書生鍾分 曰「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生自午七百二十九分五 百一十二〉二千一百八十七分,本黃鍾之分法也。以三乘 午上數,得之。〈七百二十九分為午上數〉一千二十四者,得《黃鍾》全
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二十四也。倍午下數, 得之。
五百一十二,為午下數。倍。謂倍其實,為一千二十四。
二百四十三為一寸,二十七為一分,三為一釐,一為 三毫,凡四寸一分八釐三毫,為「大呂之半律。」
「《黃鍾全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非以二千一百八十七約之,則與八十一之分數不合,此未所以為黃鍾之分法也。以黃鍾九寸為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二百四十三為一寸,凡得九百七十二為四寸,二十七為一分,二十四為八釐,一為三毫,是未所得者一千二十四也。
又置一千二十四,於《未》而三之。〈蕤賓下生故倍其實三其法〉申三
千七十二,酉九千二百一十六,戌二萬七千六百四 十八,亥八萬二千九百四十四。
此「大呂半律」 之實,即蕤賓下生數也。以黃鍾所該寸分釐毫法約之,亦得四寸一分八釐三毫。
然二陽方長則倍之,未二千四十八,申六千一百四 十四,酉一萬八千四百三十二,戌五萬五千二百九 十六,亥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是為全律大呂之
實也。以律法計之,八寸三分七釐六毫。
十五萬七千四百六十四為八寸,六千五百六十一為三分,一千七百一為七釐,一百六十二為六毫,皆於黃鍾所該寸分釐毫法筭之。
約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得七十五,小分,一千八百六十 三。
十六萬四千二十五,為七十五分;尚餘一千八百六十三,為小分。
故《律書》曰:「七寸五分,三分二強。」
七十五即七寸五分也。《小分》一千八百六十三,以七百二十九為三分二,尚餘四百五,故曰「強。」
後凡言「強」 者倣此。
舉大數,則正度七十六爾。〈其譜曰下四〉其律長次《黃鍾》,故 亦不為他均所役。〈黃鍾六律之首大呂六同之首〉當為徵、商、羽、角則 以子聲半數應之,生自蕤賓,八萬二千九百四十四約以分法得三十七,小分二千二十五,舉大數則三 十八爾。〈其譜曰下五〉自其為《蕤賓》之徵也,有婦道焉,故損 其數,抑而自卑,則為清聲。及其為宮,下生《夷則》也,有
母道焉,乃倍其數,引而自尊,則為正聲。王姬下嫁,義 殊王宮,此樂所以通倫理也。
其自為宮也,夷則為徵,夾鍾為商,無射為羽,中呂為 角,黃鍾為變宮,林鍾為變徵。其應聲也,於林鍾為變 徵,於太簇為變宮,於南呂為角,於姑洗為羽,於應鍾
為商,於蕤賓為徵。調起中呂,無射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夾鍾商徵和, 林鍾應之。
《通》曰:「大呂,律本八寸三分七釐六毫,為管則八寸有 奇,虛三分,吹口則其數七十三,合有聲、無聲而計之 也。七音六孔,大呂為宮。」〈自吹口至底中如其律數不為孔〉《夷則》為徵,
〈去吹口五寸五分五釐一毫為徵孔〉夾鍾為商。〈去吹口七寸四分二釐三絲為商孔〉無射
為羽。〈去吹口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為羽孔〉中呂為角:〈去吹口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
絲六忽為角孔〉黃鍾為變宮:〈去吹口四寸三分八釐五毫三絲一忽為孔〉林鍾為
變徵。
去吹口五寸八分二釐四毫一絲一忽三初為「變徵附孔。」
呂生子,則夷則代宮,以變宮黃鍾為角。律娶妻,則夾 鍾代宮,以變徵林鍾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 三分損一,下生《夷則》者,大呂之實八寸三分七釐六
毫,三分其實,得二寸七分二釐五毫以為法,下生者 倍。
此予朱子律寸新法也,與律書「倍其實」 、「三其法」 大異,蓋因《月令註疏》舊法而為之。然亦可見參伍錯綜,無往不同,天地自然之數也。
故《夷則》五寸五分五釐一毫。
下生者,倍其法,得四寸十四分四釐十毫,內收九分為一寸,又收九毫為一釐,合之則五寸五分五釐一毫也。《月令註疏》:大呂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計二千四十八分。下生者,倍其實,得四千九十六以為法。三其二百四十三,得七百二十九以分其法。用三千六百四十五,得七百二十九者五,為五寸;餘四百五十一為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合之為《夷則》,其實一也。若約以分法,七十五小分一千八百六十三為宮,三分之每分二十五,小分六百二十一,損一分下生徵,得五十小分一千二百四十二為《夷則》,亦與此合。
及其聲應他均也,於林鍾則為變徵,於太簇則為變 宮,皆不為調。〈俱用半律與四聲同〉「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己丑, 蕤賓之徵也;辛丑,姑洗之羽也;癸丑,大呂之宮也;乙 丑,無射之商也;丁丑,南呂之角也。」調起角羽而並奏
之。無射六變,南呂八變應鍾。中呂六變,姑洗八變蕤 賓。蓋大呂用宮逐羽,無射從宮,一變中呂。〈為徵〉二變《黃 鍾》:〈為商〉三變《林鍾》。〈為羽〉四變《太簇》:〈為角〉五變南呂:〈變宮〉六變《姑
洗》。〈變徵〉七變應鍾,八變《蕤賓》,九變大呂。
中呂徵九合於宮,黃鍾商八合於徵,太簇角六合於羽以分樂。變宮徵歸於本宮,徵商歸於夷則,商羽歸於夾鍾,羽角歸於無射,角變宮歸於中呂,變宮、變徵歸於黃鍾,變徵及商變宮歸於林鍾,商變宮變徵歸於太簇,商變徵及木聲,歸於南呂之宮。中呂應夷則為羽,六變姑洗為羽,九變返於大呂之宮,仍應南呂為角
無射倡而黃鍾和之,中呂倡而林鍾和之,管皆併兩 而吹,故《大合樂》,夾鍾起林鍾為角,黃鍾為羽,則中呂 為商,無射為徵矣。黃鍾應夾鍾為羽,夷則之羽,中呂
一變為角,於是蕤賓之管生大呂,為流徵以應之。由 黃鍾角羽並起,合於大呂故爾。大呂應姑洗為羽,南 呂之羽,蕤賓一變為角,於是林鍾之管生太簇,為流
「徵以應之」,由大呂角羽並起,合於太簇故爾。黃鍾之 音得而蕤賓應,大呂之音得而林鍾應,此謂「對待。」黃 鍾角羽合於大呂,大呂角羽合於太簇,此謂「流行。」乃
若變宮入於夷則之角,變徵入於夾鍾之角,乃大呂 之均,不以二變為調,非終亡所用也。
俗樂:大呂為宮,曰高宮調,夾鍾為商,曰高大食調,無射為羽,曰高般涉調,黃鍾變宮,曰高大食角調。《樂府雜錄》曰:「舊無此四調,唐貞觀中,太宗增之。」
《宋樂髓經》「以高大食角入正宮調。」
金奏特鏞高二尺一寸八分弱,兩舞相距一尺三寸 強,兩銑相距一尺七寸強。編鍾高九寸三分強,兩舞 相距五寸四分弱,兩銑相距七寸一分強。《清聲》編鍾
高六寸八分強,兩舞相距三寸八分強,兩銑相距五 寸強。特磬,鼓長二尺五寸二分強,博五寸六分弱。股 長一尺六寸七分強,博八寸四分,皆厚二寸一分。編
磬,鼓長一尺三寸三分強,博二寸九分,股長八寸八 分強,博四寸四分,皆厚二寸。清聲編磬,鼓長一尺一 寸二分強,博二寸一分強,股長七寸六分弱,博三寸
八分,皆厚一寸七分。應鼙高一尺三寸,面廣一尺七 寸通曰特。鏞高二尺一寸二分七釐八毫,而羨五分為 兩欒,故云「八分弱」也。鉦橫一尺五寸二分六釐四毫,
舞上甬,衡并旋蟲,欲其平懸,故高准《黃鍾》。餘皆如之。 編鍾鉦六寸三分強,清鍾鉦四寸四分強。
《博古圖》,大呂清聲小編鍾,高四寸七分,紐高一寸七分,兩舞相距三寸六分,橫二寸七分,兩銑相距三寸三分,橫二寸五分,重三斤
然今制編鍾重八斤,而清聲乃至十三斤
今太常二製,俱高七寸,兩舞四寸五分,銑四寸八分,甬二寸一分。
其編磬二枚,亦與古異。
編磬,股長九寸,博五寸,鼓一尺五寸六分,博三寸八分,皆厚八分。清磬,股長九寸二分,博四寸五分,鼓一尺三寸八分,博三寸四分:皆厚二寸三分。
「應鼓高如律及半面,廣則其倍數也。縣於乾隅晉鼓 之右,與朔鼙相應,則下管角、羽倡而商、徵和矣。」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二百二十八絲,中絃一百五十
二絲,小絃一百一十一絲;中琴、小瑟,大絃七十六絲, 小絃三十八絲。
通曰:「登歌大呂之聲,高於黃鍾一律者也。」大琴,大瑟, 絃次黃鍾,設柱於七尺六寸,為正宮,三尺七寸七分 為清宮。瑟。第二絃,右手食指挑,第十五絃,左手食指
剔,琴則左手大指按,右手食指挑。若中琴,在雲和,則 位於龍齦內二寸五分。宮絃自中徽為黃鍾,按上三 尺七寸七分降為大呂,又降為太簇,又降為夾鍾,又
降則逾四徽為姑洗、為中呂,少宮亦如之。先王立樂, 惡其聲亂也。在《空桑》,則宮絃自中徽為太簇,降為夾 鍾;在《龍門》,則宮絃自中徽為姑洗,降為中呂。然後中
聲五降,無不優柔而和平者矣。姑洗為宮,則大呂為 羽,絃用清聲三十八絲,於一尺八寸五分取聲。〈姑洗半律 三尺二寸為宮故大呂取少少聲〉《小瑟》長於中琴。〈五尺七寸為宮〉故絃用正
宮之絲,於三尺七寸七分取聲。夫《雲門》之樂,歌奏二 律,管皆長而聲濁,自餘十律皆包焉。故曰「黃鍾大呂, 不可與於繁奏之舞者,其音疏也。」然《大合樂》則清濁
迭相為經,大呂之律,較諸黃鍾,本自管短而聲清。故 黃鍾起慢角,大呂以清聲應之,非復疏音,所謂變也。 大呂起清角,則宮絃按上而緊,其三絃乃與龍齦相
應。《易》姑洗為中呂之宮。謂之清角。故曰「清角絃急。其 聲清也。」
漢劉昆善鼓雅琴,知清角之操,蓋即指此。梁元帝《纂要》以「清角」
為黃帝琴名,誤矣。
大呂倡以角、羽,則夾鍾和以商、徵,九變如之。大琴大 瑟,絃多律備,故六變歸于黃鍾之均,為《大卷》。〈大呂為宮六變 黃鍾為宮徵商以下皆然〉八變歸于太簇之均,為《承雲》。〈大呂為宮八變太簇 為宮徵商以下皆然〉九變歸于南呂之均,為《九㲈》。〈大呂為宮九變南呂為宮 姑商以下皆然〉徵商角羽與黃鍾交互。
大呂之徵:《夷則》以黃鍾為角,其角中呂以黃鍾為徵,其羽《無射》以黃鍾為商,其商夾鍾以黃鍾為羽。
此所以旅陽宣氣也。惟中琴絃少。難于諧律。故「龍齦 之羽。從姑洗為宮。而應雲和之羽。」〈南呂〉「為角」,《空桑》之羽。 〈應鍾〉為商,其所以必與黃鍾合者,正由角、羽並起,則姑 洗之鍾,南呂之磬,合竽瑟之宮,而蕤賓之徵應矣。且
七絃所以專用正聲,別為二少者,良由宮、商迭為角、 徵故耳。今世黃鍾之琴,第三絃用中呂律。〈按下姑洗按上蕤賓〉 「大呂之角,合陽紀」也。
申子辰,律申以子為清角;巳酉丑,律酉以丑為清角。
第五絃兼無射律:〈本南呂按上〉大呂之羽,起陰紀也。
寅午戌,律,戌以寅為清角;亥、卯未律,亥以卯為清角。
羽絃不用無射者,少宮之位,近於變宮。
用《無射》,則按下南呂,按上應鍾,一如第三絃法。
故宮羽之間,不至太闕,惟徵、角之間,巳午聲絕,必用 中呂為角,乃得與徵聯近。
古之清樂,以中呂為黃鍾變徵,正以按上,即得蕤賓耳。
然《姑》《夾》二位,又成曠闊,而商角二聲,將不能以相通。 幸而三絃姑洗之本聲,與十一徽姑洗之本位,自有 相得而不能相離者,乃獨固守其所而不去,於是中
呂前後皆間一律,而音始平和,是乃律呂性情之變, 非人力所能為也。故黃鍾為慢角調三正角,姑洗為 中聲,大呂為中呂宮三清角,中呂為中聲,慢角三為
《姑洗》者,從大絃十一徽調之,而應其絃緩也。「清角三 為《中呂》」者,從大絃十徽調之,而應其絃急也。〈慢角三謂申子 辰律清角三謂己酉丑律〉廣樂遍舞,倡和清濁。大瑟一,中琴三,歌 工四人,一倡三歎。故世猶傳其法,謂「琴通黃鍾、中呂、 無射三均,側出諸調,若蔦蘿附木然。蓋中呂角也,無
射羽也。大瑟翻回取均,而中琴還相為角,移宮換羽, 變入姑洗、南呂,則黃鍾奏而蕤賓應,大呂歌而林鍾應。行流散徙不主,故常音之疏者,至是則為繁會之 統矣。」夫聲數必主宮角,歌喉必發於牙唇,皆天然者。 故七絃散聲為五音之正,而大絃十二律之位,又眾
絃散聲之所取正也。凡絃之五音,皆自東而西,相為 次第。其六絃會於十徽,則一與三者,角與散角應也; 二與四者,徵與散徵應也;四與六者,宮與散少宮應
也;五與七者,商與散少商應也;三與五絃會於十一 徽,則羽與散羽應也。《樂府雲門篇》所謂「時奏宮角,雜 之以徵羽」者,其以此歟。
下管長一尺六寸七分強,篴如之。竽大管長四尺一 寸,中管長三尺八寸,小管長二尺五寸二分強。巢笙 大管如之,小管長一尺六寸七分強。和笙大管亦如
之,小管長一尺二寸五分弱。壎高三寸七分強,廣七 寸六分,箎長一尺二寸五分強。編簫大管長一尺三 寸,小管長八寸八分強。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三寸八分之中。竽管與黃鍾 相間四尺一寸,除三寸則三尺八寸也。自簧上至氣 孔,二尺五寸二分強,餘一尺一寸有奇,三尺八寸,餘
三寸,則三尺五寸也。自簧上至氣孔二尺。〈闕〉寸八分 弱,餘一尺三寸有奇,二尺五寸二分強,餘三寸,則二 尺二寸二分零也。自簧上至氣孔,一尺六寸七分強,
餘五寸五分有奇;《巢笙》大管,二尺五寸二分強,列在 第七。除一寸施簧上至氣孔,一尺六寸七分強,餘七 寸有奇。小管如其簧數,列在第十四,與高聲管同。《和
笙》大管,與《巢笙》小管同,列在第四,名大四管,一尺六 寸七分強,除入二分簧至氣孔八寸三分強,餘八寸 有奇。小管列在第十,亦名「斗管」,一尺二寸五分強,除
入二分簧至氣孔。〈闕〉寸六分,弱餘四寸八分有奇。塤 六孔前下一孔為夾鍾;上二孔右為中呂,啟下一孔 為蕤賓;左雙啟為夷則;後二孔一啟為無射,雙啟為
黃鍾、含少,合聲則大呂宮也。箎底節外後一孔為夾 鍾,半孔為太簇;次上一孔為中呂,半孔為姑洗;又次 上一孔為林鍾,半為蕤賓;又次上一孔為夷則;又次
上一孔為無射,半孔為南呂,七孔全開為黃鍾,半開 為應鍾,合則為大呂也。編簫,第二管,一尺三寸,作孔 於五分上,則一尺二寸四分八釐有奇;第十四管八
寸八分強,作孔于五分上,則與律合。大管五音之孔 與黃鍾。〈闕二字〉左右。〈闕三字〉微有。〈闕二字〉耳。〈闕〉管亦然。大 籥三尺四寸五分強,小籥半之。凡樂《姑洗》:〈闕三字〉「龡 角以舞《雲門》」,乃歌《大呂》,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大呂之籥,三尺四寸四分三釐六毫為宮,以其 上二尺九寸八分六釐二毫二絲為商孔,以二尺六 寸五分六釐五毫六絲為角孔,以二尺三寸六分七
毫四絲五忽三初為變徵孔,以二尺二寸四分二釐 四毫為徵孔,以一尺九寸八分七釐一毫五絲為羽 孔,以一尺七寸六分七釐三毫三絲四忽為變宮孔。
或曰三孔清宮,中呂無射也。舞位對太簇清,小籥半 之,舞位對太簇宮。凡歌大呂簫籥,合堂上下之樂,鍾 瑟隨竽笙聲,合歌平中之音,必使次於黃鍾,優游而
不迫,乃能協律應節。姑洗之籥吹羽,則大呂之鍾聲 之。南呂之籥吹角,則大呂之磬振之。絃歌,角羽並起。 〈中呂為角無射為羽〉太簇鍾磬應焉,舞人自北還南,表籥乃奏
羽。〈南呂為宮大呂之羽蕤賓之角〉聽舉樂則蹲,一鼓,稍前,舞蹈,轉羽
向西。〈南呂〉二鼓復位,正羽立。〈大角〉三鼓
通曰:「大呂以黃鍾為同,丑與子合也。」廣莫風凡四旬 有五日,而條風至。故大呂者,冬春之交,水木之氣也。 東至牽牛。牽牛者,言陽氣牽引萬物出之也。牛者,冒
也,言地雖凍,能冒而生也。牛者,耕植種萬物也。東至 於建星。建星者,建諸生也。十二月,律中大呂。大呂者, 其於十二子為丑。丑者,紐也,言陽氣在上未降,萬物
厄紐,未敢出也。《日躔元枵》之次。〈大寒後五日〉神后,子辰也。
神后者,北方之中上帝所居也。其象為天宮,為江湖, 為嬪御,為恩私,為織帛,為服飾,為嫁娶,為鬼神,為墟 墓,為燕鼠,為淫佚,為哭泣,皆視所臨王相死囚休破
而占之,其候氣也。斗指丑則大寒,音比,《無射》四十五 分。〈升陽三分〉加旬有五日,斗指艮,則立春,音比南呂四十 八分。〈升陽三分〉京房增「大呂,生《三子律》。」
《大寒》八日,律八寸四分小分三弱。其三子分《否》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強。《凌陰》八日,律八寸三分小分一弱。《少出》六日,律八寸小分九強也。
錢樂之增「大呂」一部,二十七律。
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曰《荄動》,曰《始贊》,曰《大有》,曰《坤元》,曰《輔時》,曰《匡弼》,曰《分否》,曰《又繁》,曰《唯微》,曰《棄望》,曰《庶幾》,曰《執義》,曰《秉強》,曰《凌陰》,曰《侶陽》,曰《識沈》,曰《緝熙》,曰《知道》,曰《適時》,曰《權變》,曰《少出》,曰《倚平》,曰《同雲》,曰《承明》,曰《善述》,曰《休光》。
乃若卦氣,「冬為羽音,應坎大寒」;〈卦氣坎之六三〉初候雞始乳,
入虛八度。〈臨之六四為升公卦〉又五日中候,征鳥厲疾,入危三 度。〈臨之九四為臨辟卦〉又五日末,候水澤腹堅,入危七度。〈臨之上六 為小過侯卦內〉雞不始乳,淫女亂男。鷙鳥不厲,國不除兵。水 澤不堅,言乃不從。立春之日。〈卦氣坎之六四〉初候,東風解凍,
入危十一度。〈泰之初九為小過侯卦分〉又五日中候,蟄蟲始振,入 室四度。〈泰之九二為蒙大夫卦〉又五日,魚上冰,入室八度。〈泰之九三 為益卿卦〉「風不解凍,號令不行,蟄不振,陰姦陽,魚不上冰, 甲胄私藏」,凡歷三旬畸五時三刻。
《律呂新書》:「升陽之數三分七釐六毫。」 其法:大呂之實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內除後月太簇之實,餘八千四百二十四。以分釐毫之法約之,得三分七釐六毫,是為大寒至雨水陽升之數。
交雨水,則太簇用事。
大寒之日,假如得癸丑,大呂之宮也。己未衝丑,為蕤賓之徵;乙丑,應鍾之商也。辛未衝丑,為姑洗之羽;丁丑,南呂之角也。先五日,戊寅立春氣至,太簇為宮。後五日所畸五時辰零三刻,林鍾生太簇。自此太簇始用事。
大合樂應曆候無射,六變南呂,則羽與角比也。姑洗 之羽為南呂之角,聲應自穆羽。林鍾合乎太簇,是謂 陽呂陽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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