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協圖徵》樂緯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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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以甲子朔旦冬至,日月起於牽牛之初,右行二十八宿,以考王者終始。或盡一,其曆數,或不能盡一,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紀,甲寅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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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均注:「紀即元也。四千五百六十者,五行相代,一終之大數也。王者即位,或遇其統,或不盡其數,故一元以四千五百六十為甲寅之終也。王者起必易元,故不復沿前而終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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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十一月朔旦冬至,聖王受享祚。鼓和樂於東郊,致魂靈,下太一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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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聖人之作樂,不可以自娛也,所以觀得失之效者也。故聖人不取備於一人,必從八能之士。故撞鐘者當知鐘,擊鼓者當知鼓,吹管者當知管,吹竽者當知竽,擊磬者當知磬,鼓琴者當知琴。故八士曰(按「曰」字衍。)或調陰陽,或調律曆,或調五音。故撞鐘者以知法度,鼓琴者以知四海,擊磬者以知民事。鐘音調,則君道得;君道得,則黃鐘、蕤賓之律應。君道不得,則鐘音不調;鐘音不調,則黃鐘、蕤賓之律不應。鼓音調,則臣道得;臣道得,則大蔟之律應。管音調,則律曆正;律曆正,則夷則之律應。磬音調,則民道得;民道得,則林鐘之律應。竽音調,則法度得;法度得,則無射之律應。琴音調,則四海合,歲氣百川一(「一」當作「以」。)合德。鬼神之道行,祭祀之道得,如此則姑洗之律應。五樂皆得,則應鐘之律應。天地以和氣至,則和氣應。和氣不至,則天地和氣不應。鐘音調,下臣以法賀主。鼓音調,主以法賀臣。磬音調,主以德施於百姓。琴音調,主以德及四海。八能之士常以日冬至成天文,日夏至成地理,作陰樂以成天文,作陽樂以成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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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樂黃鐘也,陰樂蕤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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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人主與羣臣從八能之士,作樂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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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作樂,不以為娛樂,以觀得失之數。故不取備於一人,必須八能之士,故八士,或調陰陽,或調五行,或調盛衰,或調律曆,或調五音。與天地神明合德者,則七始八氣終各得其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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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始,謂四方、天、地、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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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主一,一生萬物,故君子鑠金為鐘,四時九乳。是以撞鐘以知君,鐘音調,則君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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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均注:「九乳,法九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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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有鼓,擊鼓以知臣,鼓音調,則臣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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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主東律,東律主黃鐘。聖人承天,樂用管,吹管以知律,管音調,則度律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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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磬以知民,磬音調,則民道得。鐘磬之音,能動千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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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竽有以知法度,竽音調,則度數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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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以知四海,琴音調之,以及四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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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主冬至,宮者君之象。人有君,然後萬物成;氣有黃鐘之宮,然後萬物調,所以始正天下也。能與天地同儀,神明合德者,則七始八終各得其宜,而天子穆穆,四方取始,故樂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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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主立春,陽氣始出,言雷動百里。聖人授民田,亦不過百畝。此天地之分,黃鐘之度九,而調八音。故聖人以九頃成八家。上農夫食九口,中者七口,下者五口,是為富者不足以奢,貧者無饑餒之憂。三年餘一年之蓄,九年餘三年之蓄,此黃鐘之所成,以消息之和,故樂用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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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主春分,天地陰陽分均,故聖王法承天,以立五均。五均者,六律調五聲之均也。音至眾也,聲不過五。物至蕃也,均不過五。為富者慮貧,強者不侵弱,智者不詐愚,市無二價,萬物同均,四時當得,公家有餘,恩及天下,與天地同德,故樂用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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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主立夏,言萬物長短各有差,故聖王法承天,以法授事焉。尊卑各有等,於士則義讓有禮,君臣有差,上下皆次,治道行,故樂用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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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主夏至,陽始下,陰又成物,故聖王法承天,以法授衣服制度,所以明禮義,顯貴賤,明燭其德,率之以度,則女功有差,男行有禮,故樂用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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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主立秋,陽氣方入,陰氣用事,昆蟲首穴欲蟄,故聖王法之,授宮室度量。又章制有宜,大小有法,貴賤有差,上下有順,故樂用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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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主秋分,天地萬物人功皆以定,故聖王法承天,以定爵祿。爵祿者,不過其能。宮為君,商為臣。商,章也,言臣章明君之功德,尊卑有位,位有物,物有宜,功成者爵賞,功敗者刑罰,故樂用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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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主立冬,陰陽終而復始,萬物死而復蘇,故聖王法承天,以制刑法,誅一動千,殺一感萬,使死者不恨,生者不怨,故樂用柷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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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均注:「柷圉從中發聲,人情死恨亦從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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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往承天助,以立五均。均者,亦律調五聲之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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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均注:「均長八尺,施弦以調六律五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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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樂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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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聽其聲,和以音,考以俗,驗以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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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音克諧,各得其倫,則鳳凰至。冠類鷄頭、鷰喙、蛇頸、龍形、麟翼、魚尾、五采,不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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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鳳皆五色,為瑞者一,為孽者四,似鳳有四,並為妖。一曰鷫鸘,鳩喙圓目,身義戴信,嬰禮膺仁負智,至則旱役之感也。二曰發明,烏喙、大翼、大頸、大脛,身仁戴智,嬰義膺信負禮,至則喪之感也。三曰焦明,長喙、疏翼、圓尾,身義戴信,嬰仁膺知負禮,至則水之感也。四曰幽昌,銳目、小頭、大身、細足,脛若鱗葉,身智戴信,嬰義膺禮負仁,至則旱之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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鷦䳟狀似鳳皇,身禮戴信,嬰仁膺智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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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均注:「身禮,質赤色。」
宋衷注:「水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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