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記正義01
(文字依禮記正義之樂記逐一閱之
不是寫論文 自己看得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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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曰:“鄭云:名《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漢陸德明 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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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正義不知當作何解。
〇中文大辭云 疏釋經史得義之正者謂正義。
〇樂經已失。而方密之獨列樂記爲經。(蔣國保
方以智經學思想研究有說)
〇姑當它經讀 故云樂記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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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此樂記 是用那個記述樂的記文外加釋文 來通盤理解經義的。
〇所以疏釋就顯得格外重要。
〇記義唄 就是記樂之義 用那個記述 要你探到骨髓裏。
〇方密之特重樂經 而他在樂記裡頭到底發現了什麼 這可是有趣的話題。
〇底下從經疏中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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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唐孔穎達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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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曰:按鄭《目錄》云:“名曰《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此於《別錄》屬《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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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鄭玄到底想說什麼。
〇別錄到底錄了哪些 有別於目錄。
〇爲什麼不是一種說法而目有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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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十一篇合爲一篇,謂有《樂本》、有《樂論》、有《樂施》、有《樂言》、有《樂禮》、有《樂情》、有《樂化》、有《樂象》、有《賓牟ㄇㄡˊ賈》、有《師乙》、有《魏文侯》。今雖合此,畧有分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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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說它這一篇文 劉向別錄僅一目 而鄭玄目錄有十一篇。
〇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就得拿劉向劉歆七畧別錄及鄭玄禮記注疏來看。
〇今雖合此十一爲一 然 樂記的目錄非是僅是如此 尚有餘別。
〇那個被分割出去的 沒被寫入。
〇底下有案說明之。
〇如此看來 樂記也僅僅是半套 後半有目無實 要探可就困難重重。
〇睿智如方密之者 興趣的大概是那些之不顯者 因祂天生是位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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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藝文志》云:“黃帝以下至三代,各有當代之樂名。孔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也。’周衰禮壞,其樂尤微,以音律爲節,又爲鄭、衛所亂,故無移法矣。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爲樂官,頗能記其鏗鎗鼓舞而已,不能言其義理。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博古,與諸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云樂事者,以作《樂記》事也。其內史丞王度傳之,以授常山王禹,成帝時,爲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樂記》。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故劉向所校二十三篇,著於《別錄》。今《樂記》所斷取十一篇,餘有十二篇,其名猶在。二十四卷,記無所錄也。其十二篇之名,案《別錄》十一篇,餘次《奏樂》第十二,《樂器》第十三,《樂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樂穆》第十六,《說律》第十七,《季劄》第十八,《樂道》第十九,《樂義》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頌》第二十二,《竇公》第二十三是也。案《別錄》:《禮記》四十九篇,《樂記》第十九。則《樂記》十一篇入《禮記》也,在劉向前矣。至劉向爲《別錄》時,更載所入《樂記》十一篇,又載餘十二篇,總爲二十三篇也。其二十三篇之目,今總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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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有斷有餘 其別即在斷處。
〇姚振宗七畧別錄錄云 鄭氏三禮目錄曰 禮記樂記於別錄屬樂記
按即屬此樂記
二十三篇中也
小戴記取十一篇合爲一篇
奏樂以下十二篇不取其內←
中斷取前 後不得其文 僅見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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