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下經分卦第一】
欽定四庫全書
讀易考原
元 蕭漢中 撰
【原上下經分卦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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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作易也
畫卦爲八而已
〄
聖人>>伏羲聖人<<品德智慧最高尚最TOP
八>>兩兩 相背之數<<四四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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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重爲六十四
於是
分其三十爲上篇之卦
分其三十四爲下篇之卦
〄
重>>疊也
六十四>>三十加三十四 上下相疊
[]
既分上下又從而序次
其先後皆有指
〄
既…又…>>上下既盡…改而代之以…
序次>>依時律氣運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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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儒說易者
執大傳後序兩篇爲據
不復置思
〄
大傳>>彖象文言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十翼
後序>>序卦雜卦序
不復置思>>念慮之思無法再突破
只是依孔子十翼
他聖不爲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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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始作易者伏羲也
自伏羲至文王數千年
自文王至孔子又五六百年
二篇之分與卦之序已定於孔子之先矣
非卦與序待孔子出始序次之而分爲兩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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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述而不作
孔子只是述伏羲文王之易
沒有所謂孔子易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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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作序卦也
因卦之名説名之義
序其名義前後相承
以詔學者
盖教人觀易之一法
〄
詔>>告也
學者>>求學之人
₡
觀易以求
求其名實相符之法象而已
求>>索取
法象>>現象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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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康伯注易頗疑
〄
韓康伯>>東晉玄學思想家
頗疑<<自覺有異即加推敲<<提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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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孔子特以明義耳非易之緼也
〄
易之緼>>易所藏
特別標註易之義理
但不一定是祂的內藏之韞<<所包裹者
因爲神道設教有不可言說之秘只能親炙<<非關名義
[]
孔穎達從而爲之
説曰
聖人本定
先後自有指
非用孔子序卦之意
〄
孔穎達>>唐朝經學家
從>>隨行也<<按說 依照情理爲之
本定>>原本有次第等級
孔子序卦的見解
並非指定使用者
₡
那先後自有指的次第
從上下經的結構論斷
似乎已說明
無需孔子續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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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元用
孔子序卦之意不應其卦二二相偶
盖六十四卦兩兩 相對
乾與坤爲一對
屯與蒙爲一對
上經三十卦成十五對
下經三十四卦成十七對
伏羲文王本定先後
以兩卦之對爲次序
非以一卦之名爲次序
〄
若>>果
元用>>元善而用
果歸元善而用
則該一一相對
不應二二相偶
(需相稱相調漸趨磨合
非一開始即成雙入對)
(過情人節沒磨過怎麼合在一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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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孔之疑不爲無見
但雖有此疑
所以
乾坤之後受之以屯蒙
屯蒙之後受之以需訟
其義安在
終無說以䖏之
〄
疑>>惑也<<心有疑惑亂而無智
安在>>何在
䖏>>誰能使定而安之
₡
〇受 說文曰
受。相付也。從𠬪ㄈㄨˊ。舟省聲。(殖酉切)
𠬪上下相付
也就是說上下相給與相支付
達到一個平衡和諧的狀態
〇說文解字義證云(義證1110齊魯)
漢銅印作@有橫畫從舟省也篆當作@若從冂則與几
覆之几無別矣漢衡方曹全諸碑竝作受隸變@爲冖 ←
相付也者集韻引下有一曰承也四字
舟省聲者戴侗曰鐘卣之文皆从舟←
先說銅印
又說一曰承也
鐘卣之文
說穿了
師生授受
乘承而已
搞一堆酒器鐘鼎
操舟運渡
組黨結派
搬弄是非
其實大可不必
易不是相付
只是涵泳
論語意原鄭舜舉說
一氣生春萬物潛動
水必流濕火必就燥
水必流濕火必就燥
志氣之合相與涵泳於太和之中
僅是況味
圖個你情我願
不是你官大學問大就一定要聽你的
況且有疑
又不得其解
還要遵照你的指示
那就更加窩囊了
[]
先儒因循不考加論
豈非千古讀易之闕典也哉
〄
因循>>所承襲者
不考>>不順從<<沒嚴密考訂
不考加論>>只想獲益卻沒嚴密考訂
闕典>>缺漏不完整
所謂聖人學無常師主善爲師
不是把老師的話奉爲金科玉律就成
還要掂捻著那位老師是否有料
不是說一些驚世駭俗譁眾取寵的話來牟利
而是就其源頭處取之理之韞
那個韞匵裏頭珍藏秀不出來
講一些冠冕堂皇的話都是白搭
朱升抄錄蕭漢中周易考原全本
蕭漢中之有料否現正檢驗中哩
↓↓↓
竊謂聖人先分卦而後序
必先名卦之所以分始可論卦之所以序
卦非待名而後序
篇非因序而始分
作易本指有在卦名外者
伊川先生始作上下篇義附易傳之後
謂卦之分以陰陽陽盛者居上
而卦有乾者居上篇陰盛者居下
而卦有坤者居下篇
然考之上篇
有乾者凡十一卦
有乾者凡十一卦
有坤者亦十一卦
下篇有坤者凡四卦
有乾者亦四卦
聖人何嘗以乾爲陽盛而居上篇坤爲陰盛而居下篇哉
且剥有坤又陰盛乃居上篇大壯
有乾又陽盛乃居下篇伊川曰剥雖陰長然爻則陽極
故居上篇大壯雖陽壯然爻則陰盛故居下篇諸如此
類徃徃逐卦推義以求合陽盛陰盛之説故條例不一費
於辨析朱文公作周易本義首言簡帙重大故分上下
兩篇盖不取伊川先生之説其意若曰二篇之分初無
義特以簡帙重大而分耳孔頴達曰二篇文王所定今
按文王所作六十四卦繇辭通不過七百一十五字謂
之簡帙重大可得乎分爲二各三十二卦可也上經止
三十下經乃三十四卦何爲而然也由伊川之説則分
卦有義由文公之説則分卦無義謂分卦無義似不可
謂分卦有義則又無説以定後學將安從且聖人先分
卦而後序乎先序卦而後分乎伊川曰二篇之卦既分
而後推其義而爲之次是先分而後序也文公曰簡帙
重大故分上下兩萹是先序而後分也然則孰是伊川
先分卦之説爲是特論卦之所以分逐卦推義以求合
非自然而然不可易者故不得不論夫卦之始畫也乾
南坤北離東坎西四方之正卦震東北巽西南艮西北
兌東南四隅之偏卦也周禮曰其經卦八方其畫而爲
八也總名經卦而已及重而爲六十四於是易分爲上
下兩經且聖人若何而分之盖先分八卦次分餘卦附
也八卦之分若何乾坤坎離四正卦也當居上經震㢲
艮兌四偏卦也當居下經八卦既分餘卦以次附焉此
兩經所以分之綱領也餘卦之分若何六十四卦之體
八卦之體爲之也毎卦各具上下二體則六十四卦凡
具一百二十八體乾之體十有六坤之體十有六六子
之體各十有六總爲一百二十八體而成六十四卦皆
自八卦本體中分出而生者也上經乾坤坎離之卦下
經震㢲艮兌之卦所謂八卦之本體也其體之分出互
合而生五十六卦者八卦本體之用也或分出而生上
經之卦或分出而生下經之卦嘗考其卦體之所以分
八卦各十六體或分/在上經或分在下經又考其卦體之所以合或以此上/體合彼下
體而成某卦或以此下/體合彼上體成某卦眀乎分體之義而知上經之卦
不可移之下經下經之卦不可移之上經真不偶然也
何哉夫八卦之體分於上經者止於六十分於下經者
乃六十有八所以然者盖上經以乾坤坎離爲主下經
以震巽艮兌爲主乾坤坎離本體之卦居於上經其體
之分出於上經者用於内也分出於下經者用於外也
震巽艮兌本體之卦居於下經其體之分出於下經者
用於内也分出於上經者用於外也用於内爲主用於
外爲客是故乾坤坎離之分體在上經爲主在下經爲
客震巽艮兌之分體在下經爲主在上經爲客今以分
體者詳列於後則知上經之六十體下經之六十八體
非偶然者矣
乾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十二
見下經者四 坤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十二 見下經者四
右乾坤之十六體其分體之布於上下經或十二或四
何也康節曰天之體四用者三不用者一地之體四
用者三不用者一康莭斯言爲皇極經世體數發非爲
易上下經體數發也然用其説推之義自脗合乾坤之
體十有六四四/也用其三三四/也所以十二體居上經不用
者一一四/也所以餘四體居下經朱文公易學啟蒙曰陰
陽之體數常均其用數則陽三而陰一啟蒙斯言爲揲
蓍策數發非爲易上下經體數發也然用其説推之義
亦脗合盖陰陽之數有體用自體而言其數常均自用
而言陽主進陰主退故其爲數也陽常贏陰常縮以四
計之陽能用其三陰止用其一以十六計之則陽用十
二陰用四矣陽之體數以四計之用者三不用者一其一
之不用者爲陰所用也陰之體數以四計之用者一不
用者三其三之不用者爲陽所用也是故乾之十六體
其十二體乾之用體也其四體乾不自用爲陰所用坤
之十六體其四體坤之用體也其十二體坤不自用爲
陽所用是乾之用體在上經坤之用體在下經何以言
之六十四卦之體自八卦之體分出而生也八卦之體
又自乾坤之體分出而生也故六十四卦一乾坤而已
矣凡陽畫皆乾也凡陰畫皆坤也乾坤即易易即乾坤
乾坤二體合之即易之一體易之一體分之即乾坤之
二體也易之一體分而爲乾坤二體故易之一經分而
爲上下二經上經取陽升而上之義下經取陰降而下
之義上經所以眀易之陽體即乾之陽體也下經所以
眀易之陰體即坤之陰體也自六十四卦之體本於八
卦而言之則乾坤坎離爲上篇之主震巽艮兌爲下篇
之主此易之綱領也自八卦之本體本於乾坤而言之
則上經乃乾之陽體下經乃坤之陰體此又易之大綱
領也惟其如是此乾之用體十二所以在上經其不自
用之體四爲陰所用而在下經坤之用體四所以在下
經其不自用之體十二爲陽所用而在上經也
坎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八
見下經者八 震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七 見下經者九
艮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七
見下經者九 離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六 見下經者十
巽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四
見下經者十二 兌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四 見下經者十二
右上經坎與震艮皆陽卦也坎之體八震艮之體七坎
多而震艮少離與巽兌皆陰卦也離之體六巽兌之體
四離多而巽兌少盖上經坎離爲主震巽艮兌爲客主
勝於客客下於主坎八而震艮七減其一離六而巽兌四
减其二陽卦减其一竒數也陰卦减其二耦數也下經
巽兌與離皆陰卦也巽兌之體十二離之體十巽兌多
而離少震艮與坎皆陽卦也震艮之體九坎之體八震
艮多而坎少盖下經震艮巽兌爲主坎離爲客主勝於
客客下於主坎八而震艮九加其一離十而巽兌十二
加其二陽卦加其一竒數也陰卦加其二耦數也
震艮巽兌之分體視坎離而爲贏縮其離之體則又視
坎之體而爲進退也所以然者六子之分體惟坎之分
體爲最正離震艮巽兌之體各十有六其分體或偏多
於上經而下經則少或偏多於下經而上經則少獨坎
之十六體中而分之分其八於上經分其八於下經所
分之體最得其正也其分體之正由本體之正故也三
畫者坎之本體十六體者坎之分體也坎之本體有中
畫三畫之内/陽畫居中其本體正陽畫居中不偏/於上不偏於下故其分體亦正
上下經/各八體若夫震艮巽兌之本體則偏矣震艮之陽畫巽/兌之陰畫或偏
於上或/偏於下離之本體雖有中畫然中畫乃陰也震艮巽兌
之本體居偏而坎離之本體居中偏者必取正於中故
震艮巽兌之體視坎離而分體震艮之體視坎體而爲/贏縮巽兌之體視離體
而爲/贏縮離之本體爲陰中而坎之本體爲陽中陰效法於
陽故離之分體又視坎而分體離之體視坎/體而爲進退不可不察
也惟離之分體視坎體而爲進退也則上經坎體八而
離體六者離視坎體而减其二也减其二者離以其體
之耦數退居於坎體之下故也以離三畫之本體察之/其上畫陽也而耦數居
陽畫之下/象與此合下經坎體八而離體十者離視坎體而多其
二也多其二者離以其體之耦數進居於坎體之上故
也以離三畫之本體察之其下畫陽/也而耦數居陽畫之上象與此合此所謂離視坎而
分體也又上經陽體之中則坎先離後下經陰體之中
則離先坎後此亦視坎而爲進退也愚考易至此始悟
聖人於易經六十四並無衍文而獨於坎曰習坎豈無意
歟曰是上經之卦體六十一體不可得而増下經之卦
體六十八一體不可得而减其分體之數既定斯成卦
之數亦定則上經三十卦一卦亦不可得而増下經三
十四卦一卦亦不可得而减
世儒或有以六十四卦中惟乾坤坎離頥大過中孚
小過此之八卦正而不反餘五十六卦皆反聖人分
六正十二反合十有八爲上經分二正十六反合十
有八爲下經以謂得聖人十有八變而成卦之說然
十有八變乃揲蓍成卦論也非易上下經分卦論也
觀前所考則或其然矣
有乾又陽盛乃居下篇伊川曰剥雖陰長然爻則陽極
故居上篇大壯雖陽壯然爻則陰盛故居下篇諸如此
類徃徃逐卦推義以求合陽盛陰盛之説故條例不一費
於辨析朱文公作周易本義首言簡帙重大故分上下
兩篇盖不取伊川先生之説其意若曰二篇之分初無
義特以簡帙重大而分耳孔頴達曰二篇文王所定今
按文王所作六十四卦繇辭通不過七百一十五字謂
之簡帙重大可得乎分爲二各三十二卦可也上經止
三十下經乃三十四卦何爲而然也由伊川之説則分
卦有義由文公之説則分卦無義謂分卦無義似不可
謂分卦有義則又無説以定後學將安從且聖人先分
卦而後序乎先序卦而後分乎伊川曰二篇之卦既分
而後推其義而爲之次是先分而後序也文公曰簡帙
重大故分上下兩萹是先序而後分也然則孰是伊川
先分卦之説爲是特論卦之所以分逐卦推義以求合
非自然而然不可易者故不得不論夫卦之始畫也乾
南坤北離東坎西四方之正卦震東北巽西南艮西北
兌東南四隅之偏卦也周禮曰其經卦八方其畫而爲
八也總名經卦而已及重而爲六十四於是易分爲上
下兩經且聖人若何而分之盖先分八卦次分餘卦附
也八卦之分若何乾坤坎離四正卦也當居上經震㢲
艮兌四偏卦也當居下經八卦既分餘卦以次附焉此
兩經所以分之綱領也餘卦之分若何六十四卦之體
八卦之體爲之也毎卦各具上下二體則六十四卦凡
具一百二十八體乾之體十有六坤之體十有六六子
之體各十有六總爲一百二十八體而成六十四卦皆
自八卦本體中分出而生者也上經乾坤坎離之卦下
經震㢲艮兌之卦所謂八卦之本體也其體之分出互
合而生五十六卦者八卦本體之用也或分出而生上
經之卦或分出而生下經之卦嘗考其卦體之所以分
八卦各十六體或分/在上經或分在下經又考其卦體之所以合或以此上/體合彼下
體而成某卦或以此下/體合彼上體成某卦眀乎分體之義而知上經之卦
不可移之下經下經之卦不可移之上經真不偶然也
何哉夫八卦之體分於上經者止於六十分於下經者
乃六十有八所以然者盖上經以乾坤坎離爲主下經
以震巽艮兌爲主乾坤坎離本體之卦居於上經其體
之分出於上經者用於内也分出於下經者用於外也
震巽艮兌本體之卦居於下經其體之分出於下經者
用於内也分出於上經者用於外也用於内爲主用於
外爲客是故乾坤坎離之分體在上經爲主在下經爲
客震巽艮兌之分體在下經爲主在上經爲客今以分
體者詳列於後則知上經之六十體下經之六十八體
非偶然者矣
乾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十二
見下經者四 坤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十二 見下經者四
右乾坤之十六體其分體之布於上下經或十二或四
何也康節曰天之體四用者三不用者一地之體四
用者三不用者一康莭斯言爲皇極經世體數發非爲
易上下經體數發也然用其説推之義自脗合乾坤之
體十有六四四/也用其三三四/也所以十二體居上經不用
者一一四/也所以餘四體居下經朱文公易學啟蒙曰陰
陽之體數常均其用數則陽三而陰一啟蒙斯言爲揲
蓍策數發非爲易上下經體數發也然用其説推之義
亦脗合盖陰陽之數有體用自體而言其數常均自用
而言陽主進陰主退故其爲數也陽常贏陰常縮以四
計之陽能用其三陰止用其一以十六計之則陽用十
二陰用四矣陽之體數以四計之用者三不用者一其一
之不用者爲陰所用也陰之體數以四計之用者一不
用者三其三之不用者爲陽所用也是故乾之十六體
其十二體乾之用體也其四體乾不自用爲陰所用坤
之十六體其四體坤之用體也其十二體坤不自用爲
陽所用是乾之用體在上經坤之用體在下經何以言
之六十四卦之體自八卦之體分出而生也八卦之體
又自乾坤之體分出而生也故六十四卦一乾坤而已
矣凡陽畫皆乾也凡陰畫皆坤也乾坤即易易即乾坤
乾坤二體合之即易之一體易之一體分之即乾坤之
二體也易之一體分而爲乾坤二體故易之一經分而
爲上下二經上經取陽升而上之義下經取陰降而下
之義上經所以眀易之陽體即乾之陽體也下經所以
眀易之陰體即坤之陰體也自六十四卦之體本於八
卦而言之則乾坤坎離爲上篇之主震巽艮兌爲下篇
之主此易之綱領也自八卦之本體本於乾坤而言之
則上經乃乾之陽體下經乃坤之陰體此又易之大綱
領也惟其如是此乾之用體十二所以在上經其不自
用之體四爲陰所用而在下經坤之用體四所以在下
經其不自用之體十二爲陽所用而在上經也
坎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八
見下經者八 震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七 見下經者九
艮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七
見下經者九 離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六 見下經者十
巽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四
見下經者十二 兌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四 見下經者十二
右上經坎與震艮皆陽卦也坎之體八震艮之體七坎
多而震艮少離與巽兌皆陰卦也離之體六巽兌之體
四離多而巽兌少盖上經坎離爲主震巽艮兌爲客主
勝於客客下於主坎八而震艮七減其一離六而巽兌四
减其二陽卦减其一竒數也陰卦减其二耦數也下經
巽兌與離皆陰卦也巽兌之體十二離之體十巽兌多
而離少震艮與坎皆陽卦也震艮之體九坎之體八震
艮多而坎少盖下經震艮巽兌爲主坎離爲客主勝於
客客下於主坎八而震艮九加其一離十而巽兌十二
加其二陽卦加其一竒數也陰卦加其二耦數也
震艮巽兌之分體視坎離而爲贏縮其離之體則又視
坎之體而爲進退也所以然者六子之分體惟坎之分
體爲最正離震艮巽兌之體各十有六其分體或偏多
於上經而下經則少或偏多於下經而上經則少獨坎
之十六體中而分之分其八於上經分其八於下經所
分之體最得其正也其分體之正由本體之正故也三
畫者坎之本體十六體者坎之分體也坎之本體有中
畫三畫之内/陽畫居中其本體正陽畫居中不偏/於上不偏於下故其分體亦正
上下經/各八體若夫震艮巽兌之本體則偏矣震艮之陽畫巽/兌之陰畫或偏
於上或/偏於下離之本體雖有中畫然中畫乃陰也震艮巽兌
之本體居偏而坎離之本體居中偏者必取正於中故
震艮巽兌之體視坎離而分體震艮之體視坎體而爲/贏縮巽兌之體視離體
而爲/贏縮離之本體爲陰中而坎之本體爲陽中陰效法於
陽故離之分體又視坎而分體離之體視坎/體而爲進退不可不察
也惟離之分體視坎體而爲進退也則上經坎體八而
離體六者離視坎體而减其二也减其二者離以其體
之耦數退居於坎體之下故也以離三畫之本體察之/其上畫陽也而耦數居
陽畫之下/象與此合下經坎體八而離體十者離視坎體而多其
二也多其二者離以其體之耦數進居於坎體之上故
也以離三畫之本體察之其下畫陽/也而耦數居陽畫之上象與此合此所謂離視坎而
分體也又上經陽體之中則坎先離後下經陰體之中
則離先坎後此亦視坎而爲進退也愚考易至此始悟
聖人於易經六十四並無衍文而獨於坎曰習坎豈無意
歟曰是上經之卦體六十一體不可得而増下經之卦
體六十八一體不可得而减其分體之數既定斯成卦
之數亦定則上經三十卦一卦亦不可得而増下經三
十四卦一卦亦不可得而减
世儒或有以六十四卦中惟乾坤坎離頥大過中孚
小過此之八卦正而不反餘五十六卦皆反聖人分
六正十二反合十有八爲上經分二正十六反合十
有八爲下經以謂得聖人十有八變而成卦之說然
十有八變乃揲蓍成卦論也非易上下經分卦論也
觀前所考則或其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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