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符經玄解正義再觀07
中篇27
有生有殺
有順有逆
有刑有德
有日章有陰符
刑爲陰克
德爲陽生
克>>戰勝闇黑<<事事無見不得人之處
生>>蓬勃發展<<物物興興向榮
故乾健不云天而云天生天殺
理之自然
就人體性而言
僅是筋骨血脈遞嬗循環
求其至健至當能鬥能展活龍一尾而已
[]
天生天殺,道之理也。
Δ
范氏曰:天生者,常道之順行也;天殺者,返道之逆行也。今以常道自然順生之身,行返道自然逆迴之奧,故謂天生天殺。而此專用逆迴顛顛倒倒之妙理,方謂成聖登真之大道也。
一得曰:此節蓋承上篇天發殺機一節之義理、條理也。五行無殺機,則四序雜施,而無循環之理矣。殺中有生,藏生於殺,所以秩然有理,遞嬗而不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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