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辯害卷第二
日 宇治田 撰
卷第二 陰陽類
【陰陽總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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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事物皆是 無不以陰陽爲本。
百家者流 非求於本 不能知其道 當求之於陰陽。
內經黃帝曰 陰陽者 天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 變化之父母 生殺之本始 神明之府也 治病必求於本是也。
予按 太極既生兩儀 其一有餘 其一不足 有餘爲之陽 不足爲之陰。
天大於地 是其有餘所化 地小於天 是其不足所成。
故凡天地之間 動靜寒熱 內外方圓 高下升降 左右前後 幽顯開闔 出入浮沉 進退遲速 盈虧消長 廣狹長短 強弱剛柔 及男女 牝牡 雌雄等 亦有餘爲之陽
不足爲之陰。
伏羲畫卦 陽爻實 陰爻虛。
黃帝立論 陽道實 陰道虛。
是即有餘不足之義 所以教天下後世也。
若本無有餘不足之義 何以有爲陽爲陰之理乎?
又以其徵兆而言之 五行之中 水火是也。
水同木金土其數有一 唯火其數有二 曰君火 相火。
君火在人身爲心 小腸之火 相火在人身爲包絡 三焦之火 是火多於水而水少於火 故火有餘水不足 皆是天地人身之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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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常有餘 非爲亢而勝不足 其常不足 非爲乏而負有餘。
是即剛健柔順 乾坤相和之道。
天地爲位 萬物爲育 僅失其常 則變起於此。
不能得乾坤相和之道 其常有餘 或亢而益爲有餘 或乏而却爲不足 其常不足 或乏而益爲不足 或亢而却爲有餘。
有餘或時而負爲不足 天地爲災 人身爲病。
人身有人爲之私而與天地不同 縱欲以失攝養 自愈爲極其變 變極則陰陽偏亡 偏亡則不能偏存。
王啟玄曰 無陽則陰無以生 無陰則陽無以爲化 陽施陰化 此之謂也。
故陽亡則陰亦必亡 陰亡則陽亦必亡 未有如此而不死者也。
若蚤窒欲以守攝養 針灸 藥劑以救其變 有餘 不足皆復其常 無乏無亢 病無不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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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本是有自然之妙 與人爲之私大不相同 其變亦是非人所救 氣運循環自復其常 故古往今來 悠久無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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