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村別集卷之四──星命本要02
[論用神藥神]
命中所取用財官之類謂之用神又取其害此用
神者謂之病神又取其去此病神者謂之藥神凡
命無病藥者雖五氣平和而不爲貴猶國家以患
難而興人生以困厄而顯天道之常也如所用者
官則以傷官爲病而印爲藥如所用者財則以比
肩爲病而殺爲藥如以傷官爲用則以印爲病而
財爲藥如以印爲用則以財爲病而比肩助身乃
藥也凡命中病大者則藥神即用神也如殺重身
輕則須取其制殺者財旺身衰則須取其扶身者
傷官太重則藥之者印印綬太重則藥之者財藥
亦貴於微處取用如太多則亦不貴何則藥多則
不靈格中制化太過則行運處無力也故大病則
在格大藥則在運然亦必格中栽根而行運幫扶
之乃吉無根而行藥方雖發必淺爾//
[論五行偏正]
五行相生相克各有偏正凡陽生陰陰生陽陽克
陰陰克陽者謂之正凡陽生陽陰生陰陽克陽陰
克陰者謂之偏故有正印有偏印有正官有偏官
有正財有偏財有傷官有食神惟比肩則以陰陽
同類者爲比不同類者爲劫是又以陽比陽陰比
陰爲正陽比陰陰比陽爲偏也然命家取用往往
以偏爲奇何則正者理之常也偏者理之變也道
有變動然後吉凶生而事業起猶之取病爲貴之
意也//
[論五行三合]
[總論星經]
[論十二時辰分屬七政]
[論二十八宿分屬七政]
[論十二宮]
[論恩難喜忌]
[論命主身主]
[論四餘]
[論行運]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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